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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機車撞真的比較倒楣嗎??
今早接到保險公司理賠專員打來的電話讓我有點無言~
想上來詢問各位的意見與想法 謝謝
是這樣的~
前幾天我下班開車 經過十字路口 沒有交通號誌 地上有網狀線 我(路)對方(街)
我開快過十字路口 對方時速很快(騎機車) 我給他按喇叭 他一直轉頭跟後面朋友聊天
結果他就從我右邊把我撞上去 撞到我車右邊的葉子都扁了 前面保險桿也擦傷
對方輕微擦傷 沒有大礙 車禍發生後 他自己把車牽去旁邊 我報警
今早保險公司打來 說我要賠七成 我很納悶 我是被他撞 我還要賠比較多?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 所以對方的人跟車都交給我的保險負責
對方因為沒有第三責任險 所以我的車子部分他要自己出錢
我有行車紀錄器 也有錄 但警察說 這項證據不足以代表什麼 (不然是裝假的嗎?)
保險是說 兩條路一樣大(路跟街有一樣大?)我要讓他 我沒讓 所以我錯比較多?
問了身邊同事 他們都說台灣法律就是小車比較優勢 所以我該自認倒楣嗎?
(下星期三要結婚了 遇到這種事 真的很$^%$)
星期三要去調節 請問各位 若是這樣的比率跟講法 大家能接受嗎?? 謝謝
謝謝大家的回覆唷~
postpet1022 水水~我已經過了馬路約三分之二 恩~我會盡量樂觀一點的!!謝謝妳
魷魚絲 水水~對啊!當警察跟我說時 我也很傻眼 不過我回到家有馬上備份起來了
已備不時之需 謝謝妳
KELLY 水水~謝謝妳跟我分享這個案例 讓我知道台灣恩...若對方沒賠我的車 我也
絕不會合解的 想到我的車修理要兩萬 我的心就很痛 嗚... 謝謝妳唷
狗狗 水水~謝謝你把條文敘述怎麼仔細 但我個人覺得似乎並不適用於這種情形
事實上 每個人都會覺得我才是主幹道 沒發生這種事 大家也不知原來這兩條
路是這麼一回事 只能說 真的非常倒楣!唉~~ 謝謝妳
妞寶 水水~ 我的保險賠他七成(修理他的機車+人)
我的車 我要自己狗牛屎的意思(7成)= ="
因為對方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所以我的修車費他要自掏腰包出3成賠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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