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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婚後四個月的禁忌?



Lv1 joy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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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2年7月15日

2002-07-15
我剛結婚不到一個月~
昨天老公當兵的好友來我們家
我們是一群常聚會很好的朋友
昨天心血來潮~ 想到自己有混合性的面膜兩條都沒用
明年四月就要到期了 反正不適合自己肌膚 老公也不會常敷
如果擺到過期就很浪費 所以就送了兩個女生
另外還有一件洋裝 我沒穿過新的
當初也是看質感不錯又很便宜 我現在身材穿會太大件
那時只想懷孕變胖時可以穿 就買了
昨天我們幾個女生(老公當兵死黨的女友或老婆)聊聊
我就拿出那件衣服讓一個女生試穿 穿起來很好看 想想就送她好了
其中也有一位女生 來的途中去獨身貴族逛逛 買一件衣服送我
問題來了~媽媽曾經跟我叮嚀過 婚後四個月內
不可以讓人用自己的化妝品 我一時忘記 就送人面膜跟衣服
這樣有沒有犯忌諱啊 如果有 該怎麼辦ㄋ
總不好意思跟朋友說請她們先不要用 四個月後用
(若等四個月 還有五個月的保存期限 )吧
也不好意思說 洋裝先還我 我四個月後再送她
其實她們都是很明理的人 如果真無他法 跟他們說明 她們還是會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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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2年7月16日

我覺得還好啦~
妳想送人是出於好意啊!
像我和我老公就是完全不管的
不是說鏡子要貼紅紙,貼3個月嗎?
婚後半個月
我就和老公哎二聲覺得沒有化妝台鏡子很不方便
老公就說那不管了,拆掉吧!
我反而信心軟弱了
因為當初是老公的二姑姑幫我們貼上去的
還特別交待說不可以拆~
不過老公說OK!就OK!囉!
反正我們自己住,二姑姑很少來
而且就算來了發現了,有老公在,不怕,哈~
總而言之
我覺得生活便利過得開開心心的最重要
為什麼要拿繩子往自己身上綁呢?
中國人就是傳統太多
外國人沒有這些還不是過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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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joy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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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2年7月17日

恩 對啊 我想想 不要介意就好了
反正媽媽是說化妝品 面膜 衣服又不是化妝品
這樣應該沒關係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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