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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撞到人的處理方式



文章8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4日

2012-12-04

週日接到我爸的電話,說在路上騎車撞到人,

詳細問才知道,是那位阿公走路忽前忽後,

然後我爸摩托車的後照鏡去勾到阿公手上的雨傘,

結果那位阿公跌坐在地上,骨頭碎裂,

當下有報警處理,警察也有來現場拍照測量什麼的。

 

現在那阿公已開完刀,目前住在單人病房,

事發當天,阿公的第一個兒子沒說什麼,

昨天阿公的第三個兒子劈頭就說,這三天已經花了六萬元了,

目前預估要住院三個月。

 

我爸是說事故現場100公尺內有斑馬線跟紅綠燈,

我上網查,基於路權的關系,是不是那個阿公沒走斑馬線,所以我爸的責任就沒那麼大,

 

遇到這種事,誰不希望能盡快處理,讓事情盡快落幕,

能負的責任我們也會盡量處理,

但對於對方有點獅子大開口的狀況,真不曉得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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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4日

又是獅子大開口~我狠狠狠~討厭這種人~

只有你們有理是對的就站的住腳

沒走斑馬線就不對~

過馬路不走斑馬線那政府設斑馬線幹嘛?

好看嗎?塗鴉嗎?

多問警察最清楚

但最重要是阿公身體健康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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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67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5日

前幾天有類似的新聞

女騎士已經賠一部分所以沒告刑事

但因為沒簽和解書...

所以對方又告了民事

無論如何....別忘了簽和解書或是撤回告訴狀

 

不過這種案件...

通常騎士要賠的機率非常大

只是賠多賠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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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5日

我爸也有遇到這種情況~

他開車晚上要回家的時候,撞到一個喝醉酒,沒從斑馬線過馬路的中年人。

那個人也有受點傷~我爸當下就幫忙帶他就醫並付了醫藥費。

後來他們談和解的時候,那個人的爸爸也是獅子大開口要了幾萬塊。

但在旁邊的員警主張我爸沒有錯,他是正常狀況下行駛,是他兒子沒從斑馬線過馬路才被撞到。

那個爸爸當下就不敢再多說什麼了~因為真的是他兒子的問題。

不過我爸後來還是再賠了幾千塊給他當慰問金啦!

 

所以水水就堅持住你們的立場~你們有理就不怕人家獅子大開口。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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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1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5日

 

若水水妳覺得妳們比較有理站得住腳+對方獅子大開口,

 

我個人是覺得:那就交給法律來解決,這樣妳有保障,對方也没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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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abyni

文章33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5日

忽前忽後意思是走路搖擺不定然後突然過馬路嗎?

聽版主的敘述不是很清楚...因為如果只是一下左偏一下右偏,並沒有過馬路的話

那感覺版爸的責任會比較大一點(未保持安全距離及應注意未注意之類的),若此

種狀況而對方獅子大開口(我覺得六萬是有點誇張),請對方提出醫療單據證明,

依此理賠和解(若你們想就此息事寧人的話)。

但若對方已走至慢車道的話,又是另一種狀況。

若對方是突然間過馬路而前方一百公尺有斑馬線,那就是對方責任比較大。

不論是哪種狀況,因對方已經有要求較高賠償金了,且你們覺得不合理的話

建議版主儘速去警局提出車禍鑑定(3000元),再跟對方談,若談不攏就交由

法院判決,這是比較保險的方法。

車禍鑑定我記得要一個月內提出申請(警察並不會主動幫你提出申請),也怕現

場痕跡隨著時間消逝(煞車痕之類的),另外...因為提出申請後需要10個以上的

工作天才有可能幫你鑑定完成,同時警察也不見得會主動通知你,要自己勤勞點

去問送件沒?到件沒?另進行到打官司後...請有心理準備至少要拖個半年(時間可

長可短,這是我家人以雙方達到共識和解的時間論,半年內法院並不會做出任何

判決,所以可能還會更長)

另注意:最後進行到和解時,請到警察局進行和解,並填寫和解合約並請警察人員

(警察不肯也要有第三人)進行公證,免得對方翻臉不認人,也確保人身安全。

個人淺見....參考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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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34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5日

除非對方真的突然衝出來~~ 不然你們輸面大一點

路上看到行人, 當然是要保持一些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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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5日

感謝各位水水熱心的提供意見,

目前應該要先去釐清責任問題比較重要,

可是負責承辦的員警剛好休假,暫時問不到人~

 

我想請問一下babyni水水,那個車禍鑑定,

是我們提出申請,警察才會開始處理,

那如果我們沒有申請,警察不會主動提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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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2月6日

可以上網申請,

車禍賠償責任是依照責任比例分攤,

不是受傷的人最大~~

請聯絡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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