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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代po)婚姻走到這一步, 該怎麼保住小孩監護權?!
各位學姐們好,最近家人遇到傷心事,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家人A與老公B結婚多年, 育有兩女, 但有生男孩壓力, 故受夫家冷淡
近日A已心力交瘁, 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兩名幼女, 因為深知留給夫家絕對得不到良好照顧,甚至有為了兩個女兒委曲求全的念頭,家人力勸她不該回到全無夫妻情份的B身邊,左右為難.......
小孩子兩個我們都想要,會幫忙撫養, 目前還沒說出離婚兩字,但雙方都在醞釀中
請問若上法庭小朋友兩個都給女方的機率大嗎?該列舉甚麼比較有利的證據?可以單靠小朋友不想回到爸爸身邊的證詞取勝嗎?
不好意思故事講得很籠統,因為描述太清楚怕會另生周波,故單就以下幾點補充:
1.A有固定且良好的工作直到結婚後辭職幫忙夫家生意,B沒有在外工作經驗,一直在家裡如少爺般供養著
2.小孩從出生到現在都是娘家在帶,夫家的人很少來看,小孩也不愛回去(應該是平常接觸太少關係,不愛回爸爸那裏)
3.B要求A一定要生到男孩為止導致A壓力極大,在孕期數度哭泣,家人心疼不已
謝謝sunny水水和其他學姐的寶貴意見:
大概知道能從哪方面先著手了,目前會先準備錄音筆作蒐證動作,如果可以和平解決當然是不要走法律途徑為佳,可能會力勸A採取tiffany水水的建議,只是A要放的下,忍的住,這樣最不勞民傷財又可達成目的~
關於重男輕女這部分,想想也不容易舉證,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言語跟眼神壓力似乎很難傳達給第三者感同身受,又遑論是律師跟法官, 身為家人也只能在心理抱屈,畢竟法律沒規定要剝奪不疼小孩不親近小孩的家長(無論父或母)撫養權,加上沒有傷害家暴更難上加難,只是當事人心理的苦說不出用哭泣表現,又有可能被視為不夠抗壓~~
其實就是我們最糾結的是明明知道B家重男輕女,要小孩也是為了保全B的面子,加上這是折磨A的一種方式,所以小孩放在那邊肯定吃的飽,但不一定教養的好(教養這件事又更難解釋了),所以心裡還是捨不得罷了~~~
又,重男輕女不是離婚主因,A為B連生兩女,還妄想去看專科醫生再拼一胎男生,無奈B與B家多年來種種作為令A心灰意冷,長期處於冷暴力的環境,就是想帶著寶寶離開那裏,回到原來的世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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