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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懷孕 育兒各項津貼(越詳細越好)
如題....... 目前懷孕3個多月 一直沒有工作 生完後打算在家帶小孩半年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媽咪 在這段時間到生完後 有哪些津貼可以領取?
到哪裡領取? 有哪些規定? 謝謝大家指教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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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目前懷孕3個多月 一直沒有工作 生完後打算在家帶小孩半年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媽咪 在這段時間到生完後 有哪些津貼可以領取?
到哪裡領取? 有哪些規定? 謝謝大家指教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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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uid=34&docid=2114
這是未就業家庭的育兒津貼,看看吧!
各直轄市、縣(市)生育津貼一覽表
縣市別 | 鄉鎮區 | 補助金額 |
臺北市 | 全區 |
每胎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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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 全區 |
低收入戶每胎10,200元;弱勢婦女每胎10,000元(以嬰兒數為準,如雙胞胎20,000元,以2胎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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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 全區 |
第一位6,000元,生兩胎以上12,000元;第二胎且為雙胞胎共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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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 全區 |
每位新生兒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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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全區 |
每胎10,000元,以新生兒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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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 全區 |
低收入戶前3胎每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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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 全區 |
生育1胎15,000元;第2胎20,000元;第3胎以上25,000元;雙胞胎50,000元;3胞胎以上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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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 全區 |
每位新生兒10,000元,補助金額以胎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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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全區 |
每位胎兒34,000元(分四年領,第1年1萬元,第2~4年每年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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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 全區 |
每位新生兒補助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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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全區 |
每胎補助10,000整,補助金額以新生兒數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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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 全區 |
第一胎5,000元,第二胎以上10,000元(101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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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 全區 |
每位新生兒補助8,000元(101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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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全區 |
每生育1胎補助3,600元,雙胞胎10,000元,3胞胎以上(含3胞胎)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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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 全區 |
每胎補助3,000元整,多胞胎補助費比例增給;低收入戶每人每次1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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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全區 |
每胎6,000元,第三胎以後10,000元,以新生兒數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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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 全區 |
低收入戶生育津貼,每胎1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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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 全區 |
每胎補助5,000元整,以新生兒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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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 全區 |
低收入戶每人每次補助1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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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 全區 |
第一胎補助10,000元、第二胎3萬元、第三胎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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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 全區 |
每胎20,000元,雙胞胎60,000元,3胞胎以上每胞胎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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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 全區 | 第1胎20,000元,第2胎50,000元,第3胎以上80,000元;依每胎新生兒數計算,最多8萬元 |
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 |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含死產),得請領生育給付。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1個月生育給付。 |
台北市 補助金額:3歲以下(未滿三足歲著)減免健保費用 |
需準備資料:全家人之戶口名簿影印本 條件限制:父母於台北市設籍滿一年 |
大台北市 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 |
內容與資格: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且有居住事實,新生兒申報戶口時,就可領2 萬元生育獎勵洽詢民政局.時間:民國100年1月1日起 |
大台北市 5歲以下孩童、月發2500元育兒津貼 |
1.兒童未滿五歲。 2.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滿一年以上。 3.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百 分之二十者。申請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而有上開情事者亦同。 4.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兒童未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設籍滿一年之限制: 1.兒童未滿一歲其出生登記於本市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者。 2.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 |
補助5歲幼兒入學 | 內容與資格:5歲孩童就讀公立幼稚園與托兒所,只需繳交點心與午餐費,就讀私立者,每學期比 照公立補助1萬2543元。若已經領取中央各單位相關補助,市府則協助補足差額 。預估每學期將有2萬餘名5歲幼童受惠。幼稚園向教育局洽詢,托兒所向社會局洽 詢。時間:民國99年9月起 |
勞保生育補助 | 勞工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 (生育給付之請領) 被保險人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 參加保險滿280天後分娩者。 ※ 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 參加保險滿84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條例 第三十二條 (生育給付之標準) 生育給付標準,依下列各款辦理: ※ 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按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30日,流產者減半給付。 ※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30日。 ※ 分娩或早產為雙胞胎以上者,分娩費比例增給。 ◎ 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不再給與分娩費 |
你最多只能請領到三個津貼
1.各地區的生育補助
2.國民年金的生產補助
3.每個月的育兒津貼
PS.老公的勞保是請不到任何津貼的
因為生小孩的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