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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妳不理它就會自動產生法律效益的詐騙手法,可以直接扣你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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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8月2日

2012-08-02

只要妳不理它就會自動產生法律效益的詐騙手法,可以直接扣你錢喔!

最新詐騙手法--用「支付命令」假戲真作

 

以下是張弘明律師朋友轉寄來一封最新詐騙集團的手法,因有別於以往手段,且利用民事訴訟法上關於支付命令之規定取得合法強制執行他人財產之目的,所以張律師特別將此文章轉貼提出,並建議網友們可以用簡單的方式阻止這類詐騙手段:

 

事實案例(網路、新聞轉載):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 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有無救濟 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張弘明律師的建議: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日新月異已是不爭的事實,當詐騙集團手法不斷更新時,身為潛在被害者的我們當然也必須不斷更新應變資訊,而不要繼續讓觀念停留在「ATM轉帳詐騙手法」、「網路拍賣詐騙手法」等等舊式詐騙手段上,才能免於受害。

我國民事訴訟法上關於支付命令的設計,確實提供給詐騙集團一個可以鑽縫隙的空間,但詐騙集團同樣也要下賭注,他們要賭什麼呢,他們要賭的至少有下列幾項,而下列幾項就是破解他們詐騙手法的所在:

一、詐騙集團要賭受害者收到他們寄的存證信函後,會置之不理,之後便會以受害人「存心不還錢」、「收到催告還錢的信還置之不理」等理由,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破解手法:收到來路不明的存證信函,最好的方式一定要做回覆處理,千萬不要想說放著放久了就會沒事,因為通常存證信函之後都一定會有下一步法律動作,所以最好做回覆,同時也為自己留下物證,以便將來真的走上訴訟時能派上用場。

二、 詐騙集團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法院核發給受害人支付命令後,賭受害人二十天內不向法院聲明異議的話,支付命令就確定了,換句話說,確定的支付命令效力 就等同於確定的判決效力,詐騙集團隨時可以拿著確定的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受害人的財產,而且還有蒙在鼓裡的國家司法機關作為打手。

→破解手法: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請記得先查是哪家法院發的,直接打電話去詢問是否有發支付命令來,如果確定是法院核發的,請記得在收到支付命令起20 天內向核發支付命令的法院聲明異議,而且不用講任何異議理由,只要表明「異議」就可以阻止支付命令產生確定效力,並直接轉成訴訟案件。通常變成訴訟案件後,詐騙集團自知理虧,就會放棄了。

三、詐騙集團利用受害人沒有在20天異議期間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支付命令因此而確定,詐騙集團就拿著確定的支付命令去聲請強制執行受害人的財產,達到「假戲真作」的終極目的。

→破解手法:萬一很不幸,受害人沒有在20天異議期間內去聲明異議,導致支付命令產生確定效力,該怎麼辦呢?有無補救方法?其實還是有,這裡建議受害人可以向核發支付命令的法院聲請再審,同時聲請暫時停止強制執行,先保障自己的財產不會馬上被強制執行取走,然後再透過再審程序救濟。

abelvag1 在 2012年8月3日 補充:

底下有網友告訴我,元誠並不是詐騙集團,是一家資產管理公司,用支付命令討回債務。

而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告訴大家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支付命令很容易取得,也很容易讓其失效,請民眾不要收到法院文書就驚慌失了手腳,倘若真的是詐騙集團,有時太過緊張就很容易糊裡糊塗的按照文件上的假電話回覆,結果正好中了圈套。

 

很感謝

jami1986922 的回應,原來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是這樣,我當初收到這篇網路文章時,還特地上警察局網站查詢,發現果真有在宣導這種詐騙手 法,http://sypp.tcpd.gov.tw/ct.asp?xItem=16717114&ctNode=8802& mp=108091

  • 資料維護:
  • 發布日期:

 

而信義分局的故事情節也如同轉寄文章。更甚者在稍早之前,基隆市警察局也有新聞稿教導民眾勿上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ug/6/today-north1.htm,又因為自己職 業的關係,常常幫民眾處理支付命令的手續,和同業之間也討論到這種詐騙案件成功的可能性極高而且成本極微低廉,因此才寫了這篇文章,現在我得把公司名稱拿 掉了。

 

不過,如果詐騙集團要用這種詐騙手法,成功的可能性的確是很高的,因為大部份的民眾都會採取不理睬的方式
,而事實上支付命令的取得其實相當容易(如同你的貼文所述),但是要異議也很容易,只是很多民眾不知道要這麼做,所以還是提醒大家,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真的很感謝jami1986922 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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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yw0219

文章34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8月2日

本來就沒有的事,變成要花時間精神做回覆處理,這樣是否可以告對方,否則被害人的權利在哪? 只能活該自認倒楣被挑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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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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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8月2日

好誇張喔

要是我也不太會去理會耶

這樣大家都去詐騙別人就不用賺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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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8月3日

很感謝

jami1986922 的回應,原來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是這樣,我當初收到這篇網路文章時,還特地上警察局網站查詢,發現果真有在宣導這種詐騙手法,http://sypp.tcpd.gov.tw/ct.asp?xItem=16717114&ctNode=8802&mp=108091

  •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 發布日期:2012-01-23

 

而信義分局的故事情節也如同轉寄文章。更甚者在稍早之前,基隆市警察局也有新聞稿教導民眾勿上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ug/6/today-north1.htm,又因為自己職業的關係,常常幫民眾處理支付命令的手續,和同業之間也討論到這種詐騙案件成功的可能性極高而且成本極微低廉,因此才寫了這篇文章,現在我得把公司名稱拿掉了。

 

不過,如果詐騙集團要用這種詐騙手法,成功的可能性的確是很高的,因為大部份的民眾都會採取不理睬的方式
,而事實上支付命令的取得其實相當容易(如同你的貼文所述),但是要異議也很容易,只是很多民眾不知道要這麼做,所以還是提醒大家,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真的很感謝jami1986922 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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