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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買車?不買! 結婚一小時…離婚



文章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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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2012-03-05

買車?不買! 結婚一小時…離婚

 

廿七歲王姓女子與李姓男友登記結婚,要求婚後李得「買包、買車」給她;兩人辦妥登記不到一小時又來辦離婚,原因是王女離開戶政事務所,就立即拉李到車廠「下單」,李勸暫緩,王怒嗆「不買就離婚」。

中市潭子區戶政所人員說,年輕人婚姻觀念淡薄,但結婚到離婚不到一小時,「這麼短命的婚姻還是第一次遇到」。這對怨偶事後也一直沒再辦結婚登記。

據了解,王姓女子與從事軍職的李姓男友(廿三歲)交往兩年,期間數度分合。去年底,王女告知李已產下男嬰,「你是孩子的父親」,要李負擔「奶粉錢」一起扶養。

李撫養四個多月後,希望能「名正言順」,要王女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王女趁機獅子大開口,要求婚後得「買進口車、名牌包」,李照單全收。

上月底,兩人寫好結婚書約,前往戶政所辦登記,戶政人員核對身分時,因王女上妝,容貌與身分證照「落差甚大」,出言詢問,王女甩頭就走,留下李頻跟戶政人員賠不是。

隔天上午,兩人又出現在戶政所,這次順利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人員將添加配偶欄註記的身分證交給兩人後,兩人隨即離開,未料不到一小時,兩人再度上門,王女怒氣沖沖說,「我要跟他離婚!」

戶政人員了解後才知王女登記後,馬上拉著李到汽車展售中心「下單」,李勸王女,自己還在繳車款,先別急著買,王女聽後怒嗆「不買就離婚」,兩人僵持不下,李沒有辦法,只好帶著王女回到戶政所辦離婚。

 

「李王一小時聯姻」已創下潭子戶政所「最短婚姻」紀錄,連任職多年的資深人員說,「想都沒想過的事情,居然會發生!」
 

文章出處:雅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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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還好離的早~對大家都好 = ="

真的把婚姻當兒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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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luna11

文章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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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好誇張,那女的是為了包、車才嫁嗎???

而且這樣會讓我懷疑她生小孩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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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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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搞不好連小孩也不是男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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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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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男的脾氣太好.女的太霸氣.似乎是認定生了孩子.吃定對方!

但她沒想過.那也是她幸運碰到個願意負責的男人.要是孩子的爸是個要爽快.不要責任的人.她上哪要"奶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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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86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一小時~該去申請世界記錄了~

 

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

 

個人認為~這好像是一場買賣

 

要就來~不要拉倒~各自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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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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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我也覺得她生小孩是為了錢 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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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這也太誇張了.....

看完也是想...搞不好小孩不是男方的...

 

不過這樣也好啊.. 反正以後也可能是怨偶一對

早點分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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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ㄚ現在是怎樣~~結婚當兒戲喔....
歹年冬厚宵人ㄚ.....

 

 

車跟包=婚姻??

孩子只是手段???

唉....

我只能說~孩子好可憐~~他的未來堪憂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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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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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誇張到了極點~

可憐的是男主角跟那無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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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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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這個新聞我有看到,一整個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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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4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3月5日

戶政人員核對身分時,因王女上妝,容貌與身分證照「落差甚大」,出言詢問,王女甩頭就走,留下李頻跟戶政人員賠不是。

我覺得,最好笑的是這段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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