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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離谱了....嫌嬰吵塞置物櫃悶死 保母判刑10月



文章1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2012-02-02

 

嫌嬰吵塞置物櫃悶死 保母判刑10月

2012年02月01日15:13 蘋果即時  

台南市一家托嬰中心一名張姓保母(33歲)去年2月照顧8個月大女嬰時,把哭鬧不休的女嬰關在儲物櫃內長達35分鐘,女嬰因睡袋壓迫口鼻,難以呼吸而窒息死亡。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酌,張女因一時疏忽而導致女嬰死亡,但事後坦承犯行且與女嬰家屬以1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獲得對方原諒。

法官今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張女10個月、緩刑5年,但還要再分期支付家屬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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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4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因為已經達成民事和解.....

但還是好輕丫~ 

緩刑五年根本就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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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所以阿>...台灣的法官真的是恐龍法官

辛辛苦苦生了一各小孩活活被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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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61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她自已有小孩嗎? 那會覺得吵嗎?

搞什麼,這種人也當保姆

原來人命才值這點判決;沒做個十年窂太便宜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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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9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業務過失是判不了太重

再加上雙方已經和解

即已和解還判的重,那和解的意義在那?

基於此,我想法官自然會依據雙方的意願下去判決

也得看是引用什麼法規

如果雙方都覺得可行了

法官判的重,倒會脫離當事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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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4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至少要不准這個對孩子沒耐心的不適任保母

不能在擔任保母了吧

或者吊銷保母執照什麼的啊

不然下一個受害的寶寶可能有會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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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33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我不解的是

孩子被虐死

竟然願意與對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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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8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不和解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判再重,喪女的父母或其他相關人士也得不到好處。

 

倒是這個保母理應要吊銷執照,且終生不得再考照或執業。

這樣才能確保沒有下一個受害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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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9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唉~又是個令人感商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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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9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TO小熊的媽

個人想法跟水水比較一致

和解某種程度表示面對現實

也打算放下再繼續往前走

這麼說並不是就不追究

而是追究後,自己也得調整

一直活在仇恨當中並沒有幫忙

怎麼把悲憤為力量才能讓人生好好過

 

至於那名保母自己也付出代價

即使面對刑責、金額賠償

能否抵過自己一輩子良心?

我個人是抱持問號的

 

這案子的所有人物

外界和自己,給予的懲罰、遺憾,都會是終身抹不去的影子

如果可以,放了彼此,給大家一條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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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0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日

這讓我想到 多年前 某間知名大學的教授 無緣無辜被一個路人殺死 家屬最後竟然選擇原諒兇手  這個家屬目前有在走慈濟 有上過電視

正所謂 唯有放下 原諒 才能獲的解脫 因為判再多的刑 罰再多的錢 那可憐的生命永遠都不可能回來了

我當時看到那個教授的家屬選擇原諒覺得她真的很偉大

試問天下間有幾個人能做到這樣

誰能接受自己的至親 無緣無辜被殺害 

多年後的我某天在慈濟節目上看到這位家屬有上節目訪談 再次回想起來

哇!好偉大唷 真的很有慈悲心

只是如果哪天角色交換 自己真的能有這麼大的氣度嗎

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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