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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有勝算嗎?跟園所的糾紛~~文長不喜誤入
我是在去年3月初的時候進入一家托兒所,每個月幾乎都會有一天請病假,
每月的請假都是當天打電話,事後也沒有附就醫證明,園方也都准假,
但在去年的10月底,我發現我懷孕了,漸漸的初期孕吐也開始明顯了,
原本我以為我撐得住,但是嚴重的孕吐讓我體重快速下滑,
醫生建議我要多休息,而我也因為吃什麼就吐什麼,甚至連水多都無法喝,
因此完全都沒有體力,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在11月份時,
我開始了大量的請假(園方已知道我是嚴重孕吐而請假),
也因為都是打電話請假,而且長達1個星期之久,
在11/10(四)我因為吐整晚,
隔天一大早就上醫院吊點滴,而沒有打電話請假,回家後又不停昏睡
隔天趕緊打電話補假,園長人很好體諒我孕吐<口頭>准假,而且不知自己情況多糟,厚著臉皮請求再多請1個禮拜,園長也很無奈的<口頭>准假且有說,{我們會先請新的老師來,等你情況穩定多了再回來吧},當下心中的大石頓時放下來,我開始放心的休息,
因此11/14(一)我沒有打電話請假了,因我認為我已經請好了,
在隔天11/15(二) 園內的董事長打電話給我老公,叫我去辦離職
(我老公希望我多休息,所以我的手機都關機較多,希望我不受打擾,所以打電話給我老公)
我老公很生氣的打家用電話告知我,並詢問<你不是請好假了嗎?怎麼人家叫你去辦離職>
當時我很錯愕,也很傷心,但是想到園方也有難處,所以心想等身體狀況穩定後,在去辦離職吧
過了一個禮拜11/22(二)我收到園方寄來的<郵局存證信函>,
內容簡約說: 我無故曠職多日,而且經園所打電話,僅以 身體抱恙回應,且經本所多次通知需提出相關診斷證明書,我都置之不理,所以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曠工六日者>
要我儘速前去辦理離職
原本我覺得我請太多假對園所感到十分抱歉,也默默的同意離職,但是看見存證信函的內容的不屬實,心中更是一把火,說有通知我要我前去請假或是出是相關診斷證明都沒有阿,就這樣默默的被迫開除了
但是想想....還是算了吧,就好來好去吧
我的身體狀況在12月底時漸漸的好轉了,也因為懷孕3個月了,症狀真的輕很多,雖然偶而還是會狂吐但不會像之前,每天每餐的吐,因此想開始處理離職的事情,
在12/31(六),我撥電話到園所說要前往園所一趟,是主任接的電話,我順便請求主任,可否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這樣我還能領的失業補助,我還在那裡用拜託的,可以開說我不適任現在的工作之類的,優於園所的條件都可以阿,結果就是<不行>,我還聽到董事長在旁邊說:<不行啦!我會有刑事責任耶>
我越聽越生氣,告知老公後,老公決定要帶我去一趟勞工局,請求協助
原本我只要求1張<非自願離職證明>,其他的並不要求,畢竟我有所虧欠
但是,園所真的太.....過分了,所以我現在要求
<遣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勞工退休金6%>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勝算,我只知道我現在是孕婦,不好找工作,園所的表現分明就是歧視 孕婦,我懷孕了我嚴重孕吐,是我自願的嗎?難道我喜歡無緣無故請假嗎?之前工作半年打電話事後也沒有要補證明阿,為何知道我懷孕之後,就要了呢?如果要證明告訴我阿,我請醫生開證明,用爬的我也爬去請假,完完全全都沒有告知都沒有說,就開除我了,
我需要工作,我需要賺錢阿,難道我我錯在我不該懷孕嗎???
請各位懂得水水告訴我,我會有勝算嗎??
我也知道我造成園所的困擾,一開始也都沒有想要反駁什麼,
只是園長說准假,她老公董事長又說不行,他兒子主任又寄存證信函,
這麼大的動作,都是他們一家子在說的,只是很看不慣有種財大氣粗的感覺
,而且當初我沒有常請假時,就有提過可否請個助教來減輕我的負擔,
也不要讓家長及孩子覺得老師常請假,造成不好的觀感,
是園方不想多請人多個負擔,事後才在怪我造成她們的困擾,
我只能說我掉入了她們設下的陷阱了
看到水水說的
孕婦是該關心、該同情,但沒有特權 我也承認不該有所特權+1111111
我也不是在甩特權,今天園所如果是用我請假太多,要將我開除,我不會有第二句話
但我不是<無正當理由>,在說,今天園所如果告知我,我電話請假不行,必須要親自請假,
我也一定會親自請假,但園方也說了不符的謊話,就是<幾經告知>,而且我人就在家裡休養,家裡的家用電話沒響過,能知道我老公的手機,查不到我家用電話,找不到我本人嗎?
今天我是相信了園所,相信了園長,以為遇到了好人,如此的幫助我,助我度過難關,
所以我並沒有在耍特權,我也很不削當這種人
對阿!好傻好天真喔!只能說我沒有呆過這種園所,之前呆過的園所的人都好好,
以為都是這樣的 真的好傻喔!
照顧幼兒是最重要的,當我明白我無法百分百的照顧好幼兒時,適時的請求助教幫忙是園所要負責的,而且之後到了要生時也要請假阿,屆時孩子怎麼辦,所以我才會跟園方商量可否多個助教,要減我薪水我也OK,與其讓代班老師帶孩子,倒不如有個整天且了解的人在班上更讓孩子安心的多,
我覺得大家都是缺商量,如果做過幼教的都會知道,園方能省就省,尤其是人力,每個老師都要當超人來用,薪水少`事情多,沒有十足的體力是沒辦法的,今天如果我因身體不舒服,影響到孩子了,就必須要有其他的方案,也因為敏銳的孩子,發現到我的不舒服,我才會要求多助教的,
並不是我才是老闆,請個新老師跟請個助教,園方會做出對開銷有利的,並不會想到孩子,我只能說,如果是我之前呆的園所,絕對是無條件支援老師的,而不是現在這家園所的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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