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情抒發
真的很想去勞工局檢驗老公的公司(抱怨文不喜勿入)
今年老公換了工作,找了離家只有10分鐘車程的公司
(原先的工作開車要30分,可是最晚約6點半就能回到家了)上班時間都是8:00
原先的想法是要生小孩了,找了離家近的工作比較方便照顧家裡
但是換工作後,待遇不但不如之前,反而每天要加班到約9點才到家,最早回家的時間是7點
最近更是誇張,加班回到家都11點半了,我覺的好離譜,公司接急單弄的大家都要加班加到那麼晚
這樣的公司應該算是沒制度的吧,而且超時工作,本來至少有隔週休,現在變成只休星期日,
而且休假時我老公已經很累了,整天只想待在家裡休息,而且我現在懷孕8個多月,隨時都有可能要生產
照他這樣的工作,我幾乎都是一個人處理所有的事,覺的好討厭哦~~感覺這樣跟沒老公沒兩樣~~
真的很想去檢舉他們公司耶,讓員工超時工作~~
抬頭寫錯了,應該是檢舉老公的公司
隔週休沒休去上班,還有晚上加班都有算錢,但是加到11點算是超時工作,
可以檢舉了吧,如果他是加到9點的話我還可以接受,但是11點真的太離譜了,
而且還是滿長的時間的,不是特別的一兩天,因為回到家11點半他在洗個澡什麼的
摸到1點多,會影響我的睡眠(懷孕後期就很難睡了,還每天這樣被搞,
我也快不行了,自已也是要上班早上也是6點50就要起床了),
看來台灣真的很病態,被凹的人一堆,好像超時工作沒什麼的,想做就做,
你不做他可以請別人做,真的是資方市場,我想過完年我一定會叫他換工作的,
因為再來小孩生了,他如果又一天到晚待在公司,那我就真的像單親媽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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