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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新聞「我用不到 也不給別人用」 醋女剪男友命根丟溪──大家對這個新聞的感想是?



Lv1 kosewu

文章24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2011-10-16

「我用不到 也不給別人用」 醋女剪男友命根丟溪

 

2011年 10月16日

【李宗祐、李恩慈、王志弘╱連線報導】嘉義縣一名女子在小吃店陪酒賣笑,同居男友卻好吃懶做,還拿她賺的辛苦錢買毒、玩女人,女子警告對方無效,昨清晨趁男友吸毒又吃安眠藥昏睡,拿剪刀把男友命根子剪斷,並把剪下的陰莖丟進八掌溪,隨後向警方自首,她氣憤地說:「我用不到也不要給別人用!」男友經送醫手術,陰莖只剩2公分。
 

女子潘氏雪娥(30歲)毫不後悔悍然剪掉男友翁瑞宏(29歲)命根子,她說:「就是要給他一個教訓,讓他只剩蛋蛋可以玩。」警方將潘女依重傷害罪送辦,檢方聲押獲准。律師唐淑民表示,重傷害最重可處12年徒刑,自首雖可減刑,但須依據其犯意量刑。
警方調查,潘女是越南人,10年前嫁來台灣,生下一對兒女,5年前離婚,兒女由前夫照顧,她在台南市麻豆區一家小吃部陪酒;2年前認識吸毒又無業的嘉義縣義竹鄉男子翁瑞宏,後來住進翁家,半年前生女,由翁母照顧。
 

預告再花心就閹割

潘女每天從下午陪酒到隔天凌晨1時,每月賺3萬元。她說,她在越南有4個兄弟和1個妹妹靠她接濟,還要買女兒奶粉和支付翁家開銷,生活困難,翁男不工作還不體諒她,常向她要錢買毒品、玩女人,還常打她,屢勸不聽,她氣不過,4天前便買了剪刀藏在家中。
3天前,翁男帶女人回家飲酒作樂,潘女氣得嗆聲:「你再這樣我就把你小弟弟剪掉!」並向翁母抱怨,表示會剪掉翁男命根子,但翁家母子都認為她講氣話,不以為意。
 

先叫救護車再行兇

昨天凌晨潘女下班回家,翁男向她要3千元買毒,潘女騎車載他外出買海洛因施打後回家,翁男吞下4顆安眠藥後熟睡。潘女愈想愈氣,清晨約5時決定剪掉男友命根子。
為避免男友失血過多,潘女先到家前巷口對一名路人說有家人受傷,請對方叫救護車,然後回屋拿出利剪,脫下翁男內褲,等聽到救護車警笛聲後,一刀剪斷男友命根子。
潘女左手握著男友血淋淋的命根子,將剪刀放在機車腳踏板上,騎車出門,她在巷口遇到救護人員詢問,還指引:「就是這家,快去救人!」隨即加速往台南市行駛,經過嘉義和台南交界的厚生橋時,她隨手把翁男的斷根丟到橋下八掌溪中,然後到鹽水分駐所自首。
警方表示,昨晨潘女帶著剪刀、滿手鮮血進警所報案說:「我要自首,我把男友喀嚓掉了!」值班警員大吃一驚,趕緊聯絡案發地義竹分駐所。
 

男呼呼大睡沒喊痛

而救護人員進入翁家時,下體流血的翁男還呼呼大睡,送醫時才醒來,仍不知自己發生何事。台南柳營奇美醫院急診部副主任胡耿瑋表示,翁男下體大量出血,卻沒喊痛,估計失血上千c.c.,經清創及縫合手術後,陰莖剩下約2公分,睪丸沒受傷。院方說,台灣男性陰莖未勃起狀態長度是5到10公分,研判翁男陰莖至少被剪斷三分之二。
台南永康奇美醫院泌尿科主任沈坤宏表示,翁男剩下約2公分的陰莖仍有海綿體和尿道,未來仍具排尿和勃起功能,但剩下的陰莖長度不夠,又無龜頭,故日後性生活愉悅度會大減。
 

鄰居:要對老婆好

對於翁男被剪斷陰莖為何不會痛?台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說,疼痛指數分10級,陰莖被剪斷屬7至10級的重度疼痛。嘉義基督教醫院家醫科醫師翁文傑表示,翁男吃4顆安眠藥加上注射毒品過量,有可能暫時性昏迷,所以不知道痛。
警方昨詢問潘女為何要將翁男命根子丟入溪中?她說:「我用不到也不要給別人用!」她說,翁男的陰莖長,下手容易,一次就剪得「讓他只剩蛋蛋可以玩」。
翁母表示,沒想到潘女心腸這麼狠。對翁男命根子被剪掉,鄰居驚懼說:「那一定很痛吧!以後要對老婆好一點!」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兼系主任所長鄭瑞隆說,陰莖是女性直接聯想到男人劈腿的工具,才會用剪斷的手段做毀滅性報復,這是一種「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的心態。
 

 

斷命根報復案例

2009/04/16新北市女豬肉販江吳阿銀不滿丈夫長年外遇,趁丈夫熟睡時將夫殺死並剁掉陰莖,被判14年,入監前上吊身亡。
2006/07/28南投縣黃姓婦人懷疑當警察的丈夫外遇,迷昏丈夫綁住手腳,拿刀切下陰莖和一粒睪丸,丟入馬桶沖走。黃婦被依重傷害罪判刑1年8月。
2006/06/11高雄市婦人潘秀如懷疑丈夫外遇,趁丈夫酒醉熟睡時,持木棍打昏丈夫,再用美工刀將陰莖割下,丟入馬桶沖走。丈夫因顱內出血不治,潘婦被依殺人罪判刑。
2006/03/17南投婦人唐愛玲懷疑丈夫在中國包二奶,趁丈夫睡覺時,拿剪刀剪掉陰莖,經送醫接回。唐婦被依重傷害罪判刑2年8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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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直看到這個電視新聞,我和小孩看到都覺得很噁心只想轉開,我甚至也不太想仔細看這個新聞的內容。

 

我個人是覺得或許那個男人真的很差,不負責任吃軟飯又劈腿(大概是這樣吧?),但是女人也可以認清事實自己設定停損點來離開他,真的有必要做到這樣嗎?我這樣的想法是不是太婦人之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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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不知道該說什麼

只是那男的自己造的孽

拿女人辛苦賺的錢去吸毒

說真的怨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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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8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那女的辛辛苦苦忍受自已寵壞的男人,

最後還要面對法律....

其實應該有更好的選擇方式才對!

他們還有個小女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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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gazwa

文章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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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咖咂......剩下兩公分

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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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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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可憐的女兒.

男的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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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8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有必要為這種男人,遭牢獄之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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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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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我看的固然很爽,感覺很痛快...不過,如果是我本人,時間一過,想到他也曾經對我好過,也用心愛過他,應該會蠻後悔的.

果然我還是嘴硬心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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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4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我選3

這種心態和男人潑前女友硫酸毀容有什麼不一樣?

還爲這種死性不改的賤男人坐牢留下案底 與愛女分離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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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為了這男的去坐牢真不划算

但是我還是覺得這女的算有佛心了

還報案,給救護車指引哩...

留兩公分算不錯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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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45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6日

活該啦!! 誰叫他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好女人

沒事把自己搞成這樣幹嘛?! 何必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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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9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0月17日

我覺得她算善良了...

 

是我,可能連蛋蛋都一起切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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