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情抒發

台灣的司法生病了



文章61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2011-09-28

只因符合自首條件 無照撞死人 判賠18萬免坐牢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9/28 05:30 李坤建/新竹報導

中國時報【李坤建/新竹報導】

 

十八歲鄭姓男子無照飛車撞死人,不向死者家屬道歉、和解,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竟將此案聲請簡易判決,地院法官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肇禍的鄭男只要繳交十八萬元,就可免去牢獄之災。家屬廿七日泣訴,檢察官、法官未能將心比心,撞死一個人竟得以簡判,決定提起上訴。

 

死者遺孀劉婦寫了一封「台灣的司法生病了」向媒體泣訴,「一條人命,怎麼可以用易科罰金來定罪?」「如果檢察官、法官也有同樣遭遇,您能接受嗎?」她說,鄭男從未道歉,「連個奠儀和上香都沒有」,調解委員會也缺席,她失去依靠,「如果司法人員不能將心比心,類似的悲劇還會不斷上演」。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黃建麒表示,因犯案事證明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若認定不適用簡易判決,可退回要求檢方改以一般程序審理,但承審法官認同檢察官的聲請。

 

新竹地院發言人陳健順說,被告鄭男承認犯罪,符合自首條件,法官審理後認案情無爭議,依簡易判決最高刑度判決六個月。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58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因為是過失呀~

在我看來繳18萬,比去坐牢對社會還有貢獻。

坐牢還要納稅人養!

以上應該是刑事部份,民事賠償上還是會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220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承認犯罪不代表自首吧!==被告家裏一定有權有勢,不然就是有錢。這種司法黑暗面對一般小老百姓來說只能感到無奈,不過那些黑心法官檢察官就算躲得了法律制裁,也躲不過死後的審判!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961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那這樣的話,18萬也太輕了點~~

既然不用坐牢了,那就判個81萬捐獻社會也好 = =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0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台灣的司法不是病很久了嗎?

檢舉此篇回覆
Lv1 hyhi30

文章12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台灣司法有哪一天是健康的??

檢舉此篇回覆
Lv1 luna11

文章27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所以以後犯罪後只要承認犯罪就等於自首了,

我想台灣以後沒有重刑犯了,全部都承認犯罪即可。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58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很好奇制訂法令的究竟是誰?

不是我們嗎???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75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台灣需要鞭刑!!!!!!!

 

另外..........上頭的那些腦袋應該洗一洗了...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5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樓上有人說是過失所以賠18萬很合理

但別忘了他是無照駕駛ㄟ

還說繳18萬,比去坐牢對社會還有貢獻

對有錢人而言18萬算什麼

一點都不痛不癢的

他會記取教訓嗎?

台灣應該跟美國一樣有陪審團的

這樣法官就不能胡搞瞎搞了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4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9月28日

老一輩的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或許對方有錢有勢吧!!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