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助發問

幫幫忙∼車禍的後續處理??



Lv1 eva520

文章211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0月14日

2004-10-14

不好意思∼可以請大家幫我出點意見嗎?謝謝!

我弟弟在10/10晚上9點多
跟朋友吃完飯後〝走路〞過馬路到對面牽車
就在快到對面時被一輛摩托車側面撞上
(沒在看路..車速極快)
導致小腿骨折及下巴粉碎性骨折
小腿目前已經在台大開完刀…
但下巴部分醫生說需要等臉消腫後才能動刀整型

事情發生到今天
只有當天車禍時..肇事者的阿姨有來醫院關切
(那天說肇事者爸媽一個在台中一個在花蓮)
本來說隔天要來醫院探望我弟
但∼到現在…完全不見人影
我前天有打電話問警察看現在情形如何
警察說:等我弟開完刀後..若要提出告訴再來說

因為現在我爸媽都在醫院忙我弟的事
我們是在擔心…肇事者完全沒誠意的樣子(怎麼會這樣??)
警察會不會被他們收買啊??
我們要如何做呢?
是否要先向警察拿筆錄資料..還是怎樣呢?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Lv1 phyphy

文章98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先查詢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板橋分會電話,
再電話聯絡告知協會人員相關情況,
他們會提供適當的建議。

phyphy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3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0月14日

車禍當時有警察做筆錄嗎?如果有的話是可查到肇事者的基本資料,取得資料後到法院訴訟輔導處尋問車禍事件所需擬的存證信函如何撰寫?如果有需更詳細的資訊可以洽法院訴訟輔導處或者鄉鎮調解委員會哦~
檢舉此篇回覆
Lv1 0804

文章8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0月14日

注意,須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因為看來對方並沒有誠意解決,我是建議先提出告訴,要求警方製作筆錄,不要相信警察說的先和解(們想省事),之後只要詢問警方是否有移送地檢署即可。依你所述,對方騎車未注意車前狀,本就有過失,如果他不願被判刑,自然會來找你家人。有車禍事故,應是加害者『主動』與被害者連繫,若對方未主動,請直接找司法機關,比較有保障,不用私底下煩惱或要連絡對方,刑事告過失傷害,民事告損害賠償。反正告了以後,在法院第一審判決前,告訴人均有權撤回告訴。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