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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找「產後護理之家」而不是「月子中心」



文章68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27日

2011-05-27

經過政府立案核可的,才可以叫做「產後護理之家」,

衛生局定期會去檢查,配置的護理人力、環境、衛生、消防安檢,甚至連推廣母乳都是評鑑項目,

一般俗稱的「月子中心」,未必是「產後護理之家」,

這是我之前在找月子中心時,才知道的,

縣市政府的衛生局網頁,應該都可以查到「產後護理之家」的資料。

 

當然,有立案,未必代表就是比較好,(經過國家認證的蜆精,也會有毒...唉...金逼哀)

但是,我覺得,立案只是一個基本的程序,如果連這點程序都不願意去做,

這月子中心能有多好,我也會存疑,

所以,當初我在找時,是先從「產後護理之家」開始選,

如果真的選不到,才會去找「月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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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27日

原來如此阿?

又長了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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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7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27日

很實用的資訊

感謝版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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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4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27日

嗯~學到了一樣.還以為新聞那診所為啥一直否認他們有開月子中心.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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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15日

診所可以附設月子中心, 但一定要經過申請. 因為現在很多大型醫院設立月子中心, 也都經過合法申請.  因為如果不申請, 沒有相關單位把關, 無論在人力上, 管理上, 都會出現很大的問題, 例如: 如果沒有再另外申請立案, 那照顧新生兒的護士, 等於要照顧一般產婦的, 也要照顧作月子媽媽的孩子, 人力忙得過來嗎?  若有事情, 才不會打爛仗. 一定要慎選, 寶貝生命無價. ...可找相關衛生單位來建議

 

婦產科違法附坐月子嬰猝死罰10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2.02.15 02:38 am
 在媒體工作的黃姓婦人去年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在台中市一家婦產科附設坐月子中心坐月子,長女猝死,黃婦控告坐月子中心不合法,衛生局稽查後開罰10萬元,診所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昨駁回。
這是黃姓婦人的第一胎,去年5月獲知台中市有家婦產科附設坐月子中心,電話詢問後隔天入住,第4天大女兒突然失去呼吸心跳死亡,她控訴該院未申請產後護理照護機構執照,護理人員不足還收容產婦與新生兒。
台中市衛生局稽查診所,發現該診所未申請設置坐月子中心,卻提供坐月子服務,明顯違法,立即開罰,依護理人員法處10萬元,當時台中市長胡志強也指示對違法的單位依法究辦、並普查市內其他醫療院所。
診所被罰鍰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診所堅稱,醫師從事醫療行為,非單純護理行為,診所無任何產婦「坐月子」行為,還指控衛生局裁處過重、已逾越裁量範疇。診所指出,產婦任職媒體界,若非此特殊背景,本件嬰兒猝死意外,不會受到外界如此注目、甚至引起負面觀感,診所要求衛生局撤銷此裁罰。
衛生局指出,診所的坐月子育嬰中心涉及產後護理行為,已非單純坐月子中心,屬產後護理機構,診所未申請設置,擅自執行產後護理業務已違法,依規定可處1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裁罰10萬元,自認未逾越規定,全案可上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9012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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