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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保生育給付的問題
剛剛有看生育給付請領的說明,給付的分式是按被保險人分娩當月(包括當月)起,前六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三十日,因我是擔任公司的會計,員工的勞健保都是我負責在辦的,如果我把自己的投保薪資提高,等到我生產時會不會被勞保局查到,那如果可以提高,不知還來不來得及算分娩前六個月,還是就照目前所投保的薪資呢??謝謝水水!!
我的預產期是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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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看生育給付請領的說明,給付的分式是按被保險人分娩當月(包括當月)起,前六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三十日,因我是擔任公司的會計,員工的勞健保都是我負責在辦的,如果我把自己的投保薪資提高,等到我生產時會不會被勞保局查到,那如果可以提高,不知還來不來得及算分娩前六個月,還是就照目前所投保的薪資呢??謝謝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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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按你生產日前六個月的平均去算
所以你現在開始提高是可以的
你提高你的投保薪資
公司負擔也會變高
公司願意嗎?
如果公司負擔是你自已負擔的話
就不划算囉~
1.誠實申報比較好吧?雖然是由妳主辦加退保業務,但是加退保申請書上用到的印章,是公司授權妳於業務範圍內使用的,為了各人利益擅自使用,似乎道德上有瑕疪哦!
2.勞保有分公司負擔及個人負擔的部份,自行提高的話,公司的負擔也會加重!公司是否願意呢?
公司願意負擔?那是有低保嗎?如果低保了,當然趕快調到合理金額
如果只是為了那「一個月」的生育給付~而提高投保金額的話~
公司多負擔了六個月,你的自付額也多付了六個月~
而且妳的勞保、健保都要多負擔~公司從勞保、健保到勞退~通通要多負擔~
而且不止這六個月,接下來小朋友出生後,妳跟公司一樣是要「持續一直」多負擔下去~
小朋友健保掛妳身上,妳也是要多付~
如果生完就調回原本金額.........我想很容易被勞保局懷疑,因為調降要寫原因,提證明的~
而且要妳「過去幾個月」都是這樣少領,才能調降 (上次我們公司有人要調降他叫我要提供的證明)
如果勞健保局不給妳調降.......那妳就得一直付下去了..........
其實妳把表拿出來,加總一下妳跟公司多付的自付額,再扣掉妳「多領」的部份~
一算就知道划不划算了~
調高很容易~
調低很困難.....
是需要出示薪資文件證明的~
所以如果妳有想要生產完再調回來的話~
妳自己也會搞得很麻煩!!!
當然如果是低報~
想要調回正常的投保金額是沒什麼問題~
但如果是虛報的話~公司願意幫妳多負擔那些差額嗎??
水水還是考慮清楚吧.....
而且這樣子和妳每年申請所得稅時的各類扣繳憑單金額,
也許也會有差別!!不知道這樣子會不會也有問題~
雖然不知道這樣子到底會差多少~
但還是建議不要這麼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