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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夫妻所得稅申報問題想請教(不喜勿入)
才剛領了年終,問這種問題還真歹勢@@
有幾個所得稅問題想請問大家:
1.夫妻所得,在婚後第二年起一定要合併申報嗎?
若可以不用,是在什麼條件下可以分開申報?(比方戶口要遷回娘家)
2.若女方戶口遷入夫家,那可以申報時可否撫養女方家的長輩
(長輩在娘家戶口,與申報人在不同戶口)?
(此問題在,夫妻合併/分開申報時,是否有差異?)
合併申報應該很多夫妻,很容易就要付到13%的稅,
還沒結婚時,各自付,也不可能付到13%.....
感覺像在處罰簡式申報和不會理財的人!!
感謝各位水水熱心的解答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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