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心情抒發
發洩文~~~不喜歡請點上一頁~~謝謝~~在台灣上班的時候~~覺得"某些"國外回來的華裔僑胞~~真的讓人反胃
今天在板上看到某篇文章讓我頓時怒火中燒
*******************veryWed聲明***********************
親愛的網友大家好
本討論區以提供網友相互關懷、彼此鼓勵與分享喜悅的園地。
該篇文章已偏離主題,為避免討論區淪為網友口水戰,
己停止該篇文章的回應,希望每位網友共同維持討論區的和諧,
******************veryWed聲明結束********************
我說過是"某些""某些華僑"
生病當然要看醫生
沒有人會反駁
我針對的是他們愛用又把台灣跟國外比較完然後又不停的批評說爛的態度
這篇並沒有針對健保
我並不想討論健保
不管台灣健保有多爛我都覺得已經比美國好很多
我贊成底下水水提供的資訊
住六個月才可以用健保是正確的~這樣才公平
並且這是其中一個讓健保虧錢的原因
不是全部~我也知道
我也曾經碰到很多病人也不管是不是華僑
也是會有抱怨批評
很多人都這樣抱怨~越大的醫院抱怨會越多
但他們不會說某某國家怎樣你怎麼沒有
你沒有就是爛
沒有就怎樣怎樣
有些抱怨的也是華僑阿~可是就不是每個華僑都會把台灣醫療跟國外醫療比然後說爛
不好就是不好
好就是好
你說好或是不好就好了
你要抱怨要客訴都可以
有必要比了以後說爛然後還要來用嗎?
就像小孩子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你有必要拿隔壁老王的小孩跟他比比完再說他不好說的很難聽嗎??
一、投保資格:
1、在台灣地區領有外僑居留證證明文件者,應自在台居留滿4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但合法的受雇者,自受雇日起參加健保。
2、居留證明文件效期屆滿即喪失加保資格,應辦理退保。
二、外籍人士出入境之健保資格處理原則:
居留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出境者,其出境預定超過6個月以上,得依健保法施行細則第36條及38條規定,選擇辦理停保,入境時辦理復保。
(1)選擇繼續投保:證件效期內出境不受離境日數之限制,可以持續投保,繼續繳納保險費,於國外發生緊急傷病或分娩,應於就醫後6個月內,填送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併同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並影印護照上當次出入境紀錄等資料,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業務組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2)選擇辦理停保後出國,在國外期間不能辦理復保,亦不能申請核退醫療費用,須等到返國並辦理復保後,才能享有健保醫療權益。
意即復保以後就馬上可以看醫生了~~
你只要在台灣呆四個月以後有保過~如果想卡油~~就可以出國停保~回國以後馬上復保~~馬上去看醫師~~看完馬上飛走~~
卡油是中國人的天性
看醫生也是人權
我只希不要"享用然後又跟國外比較然後批評得很難聽"
謝謝水水們覺得台灣醫療界很棒
對不起~都已經2/21日我才看到~吵得太兇了
再次澄清一下我下面的文章有提到
我一來美國就買了保險~繳了快兩年了~現在用我的私人保險在看醫生~沒有用到美國納稅人錢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