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心情抒發

轉貼新聞:婦20年不做家事 夫訴離判准



Lv1 fiori

文章8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2011-01-14

各位覺得這篇怎樣?我覺得標題很蠢,若指責妻沒做家事,沒問候婆婆,除夕不甘願圍爐,那反過來老公有做家事,問候岳母,除夕去岳家圍爐嗎? 

 

--------------------------------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夫妻離婚官司,罕見雙方都沒有重大過錯、沒有暴力,但女方20幾年來獨善其身、對家事迴避,鮮少煮頓熱食給丈夫、子女吃,法官說李女雖自認「沒有做錯什麼」,但對於婚姻自我催眠、欺騙,疏離又冷漠,蔡某訴請離婚有理,連兩造子女都同意雙方離婚。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李女結婚20餘年育有1子1女,長子已成年。蔡某說訂婚當天李女家人不讓他為李女戴上項鍊(怕一輩子被鍊住),結婚當天李女母親在米篩上貼符咒,喜宴後李女更直接向婆婆要結婚禮金,蔡母認為這是一個無法駕馭的妻子,雙方就有心結。


鮮少煮飯給家人吃


蔡男婚後夾在婆媳之間十分痛苦,94年間子女漸長,另購房舍讓李女與子女們住,他則與母親同住,兩邊跑同時照顧母親及妻女,希望減少婆媳摩擦。但李女連除夕夜都要拜託才回來與婆婆圍爐,且吃完飯立即就走,99年他提離婚訴訟,當年除夕李女才首次送婆婆禮物,母親說了一句「天要下紅雨了」,退還禮物。


子女作證 指母疏離


兩造子女供稱,有記憶以來父母見面就是吵架,連牽手都少見,母親不會頂撞阿嬤,但阿嬤教母親煮菜或要求煮爛一點,母親都不接受,父親教媽媽做家事,先做一次給母親看,但母親就是不願學,不願委屈自己,平常更不曾去看阿嬤或打電話給阿嬤。


蔡母供稱,李女都不煮飯給丈夫、子女吃,叫她最起碼做頓晚餐給先生、子女吃,才能拉住他們的心,李女都做不到。99年除夕李女回家圍爐送她禮物,還主動問了很多事,竟是要回來錄音蒐證,令人心寒。李女雖不願離婚,但蔡母及子女都同意蔡某決定。


法官指未經營婚姻


法官說,李女抗辯她沒有做錯什麼,但婚後兩造對子女教育、經濟、價值觀、生活習慣等差距,李女都採迴避、冷漠以對,如李女想要兩造白頭到老,理應更積極經營婚姻,主動關心家人,兩造雖分居獨立生活,僅蔡某兩邊跑,李女完全不願付出,這種心態想要經營婚姻,無異是自我催眠、欺騙。李女又抗辯是蔡某有外遇,但沒有實據,蔡某要求離婚有理,應該允許。


 

 

 

fiori 在 2011年1月14日 補充:

如果重點是在最後一段,李女迴避而不溝通,就不必寫前段,前面的描寫只會愈描愈黑,

,記者為何不詳寫雙方價值觀等是如何差距?法律上只說有重大過失的才能判離的,對吧?雙方的差距以及一方不予溝通也可以歸為重大過失嗎?  --這個有懂法律的人請指教.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961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雖然說做家事不是女人必須要做的事

但是20年付出只有這樣;

怪不得老公會把她休掉啦...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72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婚後兩造對子女教育、經濟、價值觀、生活習慣等差距李女都採迴避、冷漠以對

-------------------------------

 

這才是重點 OK??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36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新聞,報紙沒有任何閱讀的價值,僅有的價值是拿來包便當盒.

網路新聞就更沒營養,連便當都不能包.

 

題外話,常常看到水果報有位國文程度爆爛的記者,每次都把"惱羞成怒"這個成語寫成"老羞成怒",

看得令人怒火中燒.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64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因為新聞要下標題...

下了聳動的標題吸引你點閱後,

再告訴你來龍去脈...

這就是新聞

如果

李女不維繫婚姻、夫訴離判凖!!

婦20年不做家事、夫訴離判凖!!

你絕得哪個聳動??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72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所以 重大過失要 讓對方打到半死才算是嗎???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87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法律上只說有重大過失的才能判離的,對吧?雙方的差距以及一方不予溝通也可以歸為重大過失嗎?

==> 我沒讀過法律,但是我想民法和刑法的判讀是不一樣的。 一邊是完全看證據判刑,一邊是根據雙方的陳述和態度+證據(如果有的話)讓法官決定。 以這個案例來說,重點不在於重大過失,而是雙方價值觀.......有太大的差異! 婚姻是需要雙方去經營,你來我往,有失有得。只要另一方沒有意見,當然可以好處占盡,只是久了一定會累,又溝通不來,不用法官判,我也覺得不用彼此綁住彼此~

 

有錯的地方歡迎指正~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0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新聞都是下跨張的標題才吸引人啦!

這對夫妻的生活模式,我相信換作任何人都會受不了你的另一伴是這樣漠不關心,事不關己的態度吧!婚姻是要兩人共同用"心"經營才能走好每一步,即使對婆婆有意見那也應該把屬於她的家庭照顧好才對呀,老公是她選的,孩子是她生的,家是她住的,就算再怎麼不會作飯或作家事,也要表現出誠意來!!若換作你是那位老公,你又做何感受呢!!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634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連子女都覺得離婚比較好哩... 媽媽還想撐什麼就弄不清楚了~~ 或許覺得很懶, 離婚很麻煩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77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如果只是不作家事判離

 

----那我完了~---><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6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月14日

這對夫妻.....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離了婚....也是種解脫........我個人覺得男方有些觀念也很自我....男的媽媽一心想駕馭媳婦.......男的從結婚當天就對太太心有疑慮了.....這樣怎麼經營婚姻!女的其實不結婚恢復單身也好.....孩子都大了.....既然覺得結了婚一點點都不想改變.......我想台灣男人應該不太能夠接受這樣的人當老婆吧!

20年的家務事.....標題寫是寫......外人也其實很難了解他們夫妻的問題.......畢竟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