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助發問
房屋押金可抵租金嗎......很急
之前都是9/15左右跟房東連絡續約
但今日(9/30)沒收到
主動打電話才知房東要漲房租
本來一個月7500要漲到8500
(其實當初租太急了,我們附近行情只有6000)
現在還在考慮
但93年簽約時有收22000押金(約3個月)
而剛好房東前二位房客是認識的人
表示當初房東扣押金都沒歸還
因此早上建議我(住滿押金抵租金)時要搬再搬
但我看一下(房屋契約)
當中有一條
除甲方同意續租外,乙方除租賃期滿即日將房屋以誠意照原狀遷還甲方.
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如不即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
或即申請停水停電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決不異議
剛剛有問東森房屋表示
我們是(中止契約)而非(違約)
是可以押金抵租金續住金額扣完
請問各位先進.真的是這樣嗎
還是沒續約就需立刻搬走
因到期了很急~~~~~麻煩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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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上面,是寫
保證金新台幣貳萬貳仟元正.於租賃期滿交還房屋時甲方無息交還乙方
有水水遇到相同情況.用什麼方式溝通~~不漲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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