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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車禍和解
今年4年時先生在上班途中被來車撞
雙方的車輛都是幾乎全毀
但只有先生受傷 右手骨折
對方完全沒事
醫生說需休養右手三個月不能動(已打鋼釘)
今天在調解委員會進行第一次的和解
對方的保險開了15萬和解
我們對這個金額不滿
然後就沒達成和解
想請問水水 如果對方一直沒有進行第二次和解
我們該怎麼做??
謝謝水水的建議!!
希望第二次和解能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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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年時先生在上班途中被來車撞
雙方的車輛都是幾乎全毀
但只有先生受傷 右手骨折
對方完全沒事
醫生說需休養右手三個月不能動(已打鋼釘)
今天在調解委員會進行第一次的和解
對方的保險開了15萬和解
我們對這個金額不滿
然後就沒達成和解
想請問水水 如果對方一直沒有進行第二次和解
我們該怎麼做??
謝謝水水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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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鑑定,釐清雙方責任+1
如果確定是對方的問題,且對方也一直不願處理;那麼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但注意,如要提出刑事訴訟的話需於六個月內提出,否則只能以一般民事訴訟提告囉!!
相關資料給水水參考一下,或可以自行上網搜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101312298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827478/IssueID/20090731
http://tw.myblog.yahoo.com/jw!hwfJCVaZQkW0BU2qYEvleAI-/article?mid=235
不要太擔心,事情總是能解決。
送鑑定是必須的,費用也不高,約新臺幣3000元,送鑑地點通常是各區的車禍鑑定委員會。
至於是不是要進到法院,你可以衡量一下,兩者區別在於調解貴在迅速,訴訟貴在相對精準,但費時,你的金額應該不會超過150w,即便對方上訴也只能上到二審,可等到確定判決,還要聲請執行,且要對方有資力,才能拿到錢,否則只是拿到一張債權憑證,不過訴訟過程中依然可以和解,院方也會勸你們和解。
除非對方太不客氣,否則我覺得調解未必不好,因為快。
只是費用上要計算精確些,傷勢有沒有可能造成後遺症這個一定要問清楚,尤其是康復後,勞動能力會不會減損?如果有可能,建議不要走調解,因為這部分的費用會很高昂。
在我看來,因為車損很嚴重,現實是車子比人值錢,所以要將對方的車損考量進去,可以思索下列的費用,你向對方求償是A*B,對方向你求償是A*C。
A.水
1.車損
2.醫藥費
3.增加生活上的必要費用
4.慰撫金(這個沒有一定,但進到法院大約就是幾萬元)
B.對方
1.車損
2.增加生活上的必要費用(ex惟一代步的車被撞毀,需要搭公車上班)
C.過失比例
假設過失比例是水3,對方7。
水的損賠是40w,對方是10w。
那水就是:40x0.7-10x0.3=25w
另外,如果水想提出訴訟,告訴期間是6個月,建議先提刑事,附帶提民事,這樣不用付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