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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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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年6月10日

2010-06-10

請問有被魏玉苓騙的媽媽們~有收到起訴書嗎??為什麼是台北地方法院??當初不是說由高雄那邊起訴的嗎??而且我收到的起訴書裡只有五位告訴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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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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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年6月10日

我不是本案的被害人,但依個人專業應該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1. 為什麼是臺北地檢署起訴?

A: 依刑訴第5條:「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我猜魏小姐應該是台北市人~

2. 起訴書只有5個告訴人?

A: 被害去警局製作筆錄≠提出告訴。魏小姐事件可能有100個被害人,但也許其中只有50個明確表示要提出刑事告訴(大部分的人是覺得上法院很麻煩...),那另外45個人呢?可能分佈於南投,花蓮,臺中,彰化等地;該地警局將卷證蒐集完後,會移送各該地檢署,而地檢署在一起併案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

就像電話詐欺一樣,一本人頭帳戶可能有一二十人的匯款,但往往只有一兩人表示要告。

3. 只有5個人提告會不會就輕判?

A: (基本上,目前法院普遍有量刑過輕的現象),但與有幾個被害人明確表示要告無關。因為魏小姐的帳戶中,可以看出所有被害人的匯款資料,所以到底有多少人被害,法官是很清楚的。不過話說回來,法官要判多重,難以推敲。

4. 我的錢拿的回來嗎?

A: 理論上,被害人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我不建議。因為民事求償程序很繁雜,損失只有幾千元的人,實在沒那個時間跑法院;何況,很多時候判決下來,對方雙手一攤,說老子就是沒錢!你也拿他沒辦法。(查封拍賣也要對方有財產可以查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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