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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競止條款有人清楚ㄇ?
老公要離職了,要到敵對公司上班~~
高層挽留不成,就放話要一個一個告~~
若是沒有使用原公司的技術~
只是使用自己的KNOW HOW,這樣是否也會有影響到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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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離職了,要到敵對公司上班~~
高層挽留不成,就放話要一個一個告~~
若是沒有使用原公司的技術~
只是使用自己的KNOW HOW,這樣是否也會有影響到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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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有簽約的話~~那會站不住腳喔!!
自己的KONW HOW~~若是已在前公司發生~~
那算歸屬前公司的!!
鉛筆爸前公司有簽~離職兩年內不得到相同產業公司上班!!
wen1228 +2
瑪西+1
這個問題前陣子我碰到過, 也去請教我們公司的委託律師
以上兩位水水說的都沒錯唷
競業禁止本來就是違憲的, 它違反憲法中人人都有工作權的條款, 即使簽了也是無效的
但是工作中若有涉及know-how與專利部份, 則不能拿去新公司使用, 牽扯到業務方面的話也要多小心
幹部跳槽洩商業機密 3人判賠
放心這種官司公司不會贏...之前就發生過!!(特殊狀況例外)
公司若沒任何賠償,難道叫人家不必養家活口了?
有問題可以打去勞工局問。
阿貓
有些know-how是會被公司拿去申請專利的,這點要注意。 +1
我也有簽競業禁止條款 跟 保密條款
針對競業禁止這一項來說
公司必須給你"補償金" 才有效力禁止你到同類型企業
我離職的時候,公司的合約上有註明
1.不能去的公司
2.競業條款期間的補償金額與給付的方式
3.違反合約的罰則
我們公司也有人不簽的~~ 因為他說挖角他的公司承諾他會幫他處理這部分的問題
如果沒有補償金,單就一張完全不利於員工的合約,限制員工的工作權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