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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離職了 老闆這樣說妳會理他嗎?



文章118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5日

2010-02-25

是我家老公要離職了拉!!跟主管提了

 

也有新工作 要他三月中旬去報到

 

但是他老闆對他說把新人教會才能走

 

但是重點是 新人到現在都沒有來 缺人都缺很久了 一直都不進人

把新人教會也不是一個月就能教會  也要3-4個月 我老公是科技廠的工程師

 

我是跟我老公說 根本就不要鳥他 因為這是一種拖延戰術

可是我老公卻回我:雖然要走也還是要有責任感

 

是你們會裡老闆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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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730406

文章64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5日

通常公司的人事部 或 勞基法 都會明文規定

工作幾年以上離職前須報備 我覺得如果水水的老公符合規定

請老公押個時間給老闆 告訴他我提離職的時間符合規定

下一份工作的報到時間是幾號 所以時間道 就必須一定走人

找不到是合的員工 這是主管自的責任 不是個人的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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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找不到人是公司的責任,為什麼要妳老公擔?

如果今天立場倒過來,公司才不會甩妳老公.

只要符合勞基法就好了,再把理由說得漂亮一點就可以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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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56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拜託

你ㄤ老闆實在是搞不清楚ㄟ

而且你ㄤ如果離職程序都正確

符合勞基法規定

實在不用理會老闆

而且專業&技術性工作

都是"交接"不是"教會"

就像我們會計的職位

通常離職都是只交接而已

 

難道

請司機就要教他開車嗎

請廚師就要教他煮菜嗎

 

請他老闆把"交接"&"教會"搞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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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勞基法規定1年以上之員工於1個月前提離職單即可生效

老闆這種要求簡直是無理取鬧.幼稚

別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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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ngirl

文章93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我也被老闆用這種理由留過

不過我只回答老闆~請你趕快找人跟我作"交接"

我提離職的程序都符合規定~

若時間到了人沒來~那之後就請他自己看文件吧

老闆馬上火速找人了~

離職要有責任感,可是不是答應老闆的無理要求

有人就交接,沒人就仔細作好交接文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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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如果真的一直找到人 (這種時機,有可能嗎?)

那就用「文件」的方式交接吧!

把該交待的寫清楚,也只能這樣了!

不過我以前的公司那個離職的小姐是有留下電話,不懂可以打去問她

不過她不太愛接電話就是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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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9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我很討厭自私的老闆..

總是搞不清楚狀況

我之前也有公司老闆是這樣

我是把自己的份內工作做好,

跟老闆說離職時間.

也跟老闆說,請他近期趕快進到新人

也會把自己所能都盡量教他..

時間到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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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80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如果我要離職 我會跟老闆說給他一個月時間 如果他很積極找人 後面工作也可以多慢半個月

我會很樂意多半個月幫他交接 因為 這段時間老闆的照顧很多 因為老闆很有肩膀

可是如果老闆很機車.... 像我同事老闆跟他說教他用2年交接!!(他來13個月,接這邊4個月而已!!!)

公司規定是一個星期前提出 我就會 一天都不願意多留的 給他7天前告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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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lcj

文章36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水水的老公是很有責任心

但一切還是依勞基法來吧, 做到自己該做的就好

 

我就遇過一個爛老闆, 我辭職時說1個月後我要走人,最遲再等他一個月,

中間我會請假去找工作,請他快找人來接吧

他也都同意~! (我以工作量太多的理由離職, 他也沒有辦法多請人,只好放人)

結果來的人發現工作量真的很多, 就2~3天就落跑了

 

一個月後, 沒人接, 我就說再等他一個月, 這一個月間, 我有請2-3天假, 言明是去面試

結果又一個月後, 我說我找到工作要走人了, 他說他看我也沒有什麼去找工作, 以為我是開玩笑的 = =||

要求我不能走人, 我說我早就講的很明了, 況且也找到新工作了, 時間到走人

結果一直打電話來狂罵, 說我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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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6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2月26日

當然不會理阿

 

他老闆如果故意一直找不到人

妳老公不就不用走了

別呆了吧~~

 

符合公司規定時間提出離職

交接文件做好就好

有沒有人來交接是公司要煩惱的事

 

我從來不會理會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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