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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自願離職卻要求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以失領取失業補助 遇到這樣的員工 ?



Lv1 meega

文章27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2月1日

2009-12-01

公司一個業務
工作一年多
十五天前口頭提出要離職
老闆答應了
他也開始交接手續
結果他為了要領失業給付
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公司考慮到偽造文書和申辦手續等問題
不願開證明
這個業務就不肯簽離職單
還打給勞委會
但卻跟勞委會的人說是因為
公司付不出薪水
所以要他離職
勞委會的人就教他如何處理
他就仗勢以為他法律上站得住腳
拼命錄音 要求公司一定只能開非自願離職書給他
可是其實他是自願離職
就為了領政府的失業補助
欺騙勞委會員工
遇到這種員工(同事)
還真為公司和一般納稅人不值

 

那個業務一個月薪水近五萬
每個月責任額是五十萬還是八十萬
但他工作一年才作七十幾萬業績
所以後來薪水被扣到每個月不含油資出差補助
還有領近四萬
公司也沒有遲發過薪水

他提出辭職那天是老闆跟他討論到
他的業績長期不足
要怎麼改善
他就提出說
他覺得他做不出業績
看老闆發薪水也很可憐
所以做到月底好了
(重點是老闆從沒遲發薪水
扣薪也只扣業績獎金共一萬
其他的補貼和薪資沒少發過)

 

meega 在 2009年12月1日 補充:

此業務原本口頭說要離職
後來在該離職那天因為打給勞工局
只說明公司沒給他非自願離職書
所以勞工局的人就教他
要照常上班打卡
還要錄音存證(都是他自說自話
說自己很認真工作
老闆要他走...)
公司給他的空白離職證明書
說公司拿違法文件給他簽
就打電話去問
後來他拿著文件念給勞工局的人聽
勞工局說那是政府版本合法的證明書
要離職本來就要簽這張

然後說公司亂扣他錢
但是他一個月五十萬的責任額
一年多了才做七十幾萬業績
我是負責估價的
七十幾萬業績扣除進貨和按裝成本
毛利只有十幾萬
還要扣管銷營業成本
一年幫公司賺十幾萬而已
每個月領三到五萬薪水
(前面半年公司沒扣他業績獎金.是緩衝期)
現在他自己說要離職
卻還要公司付給他全額遣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

meega 在 2009年12月1日 補充:

感謝水水們撥空看完這超...長文
現在公司也有打給勞工局說明
勞工局也告訴公司不能開出"偽非自願離職證明"
因為這個業務會說謊和扭曲事實
下午會協同去勞工局協調
由公正的第三者來協調

其實勞基法基本上是保障勞工
大家應該多多了解以保障
以免喪失權利

但是像這種員工
領高薪卻沒做到業績
他自己要走
卻為了要領失業補助
硬說是公司發不出薪水要趕他走

若他真的可以成功
我只能說
大家不要當老闆
把這個例子記住
來去跟政府領錢吧!!

meega 在 2009年12月1日 補充:

ifeelgood水水

他工作算認真

也有正在洽談的案子

但是他業績做不好的主因是

他沒有加強他的專業知識

所以無法得到業主信任

針對這點

公司有加強他的專業訓練

也在他帶業主來店面時

幫忙解說和介紹

還配給他一個助理

負責幫他連絡.作簡報等工作

但他還是常常把圖拿回來就算交差

不再聯絡追蹤

還有過因為他沒聯絡業主

經老闆提醒後才連絡卻錯失交易

但卻怪說因為公司沒有"主動"幫他連絡

 

老闆和他商量

也是為了他的業績來一起想辦法

而且他也多次在老闆說到業績時提出要辭職

是這次才答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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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4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2月1日

一樣向勞保局詢問啊!

如果有員工是這樣狀況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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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0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2月1日

很簡單啊~

一樣找勞保局申訴...

 

同時間收集證據

業務若是仍然很差也能繼續扣薪...

沒直接開除他已經是很客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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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2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2月1日

我看完感覺這的確很模糊,有灰色地帶

公司也是覺得這個人不適任

有點軟性逼退(期待他自己離職)的意味

假設員工願意繼續呆

公司願意給他機會嗎?

或是,有其他的職缺讓他繼續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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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2月1日

我本身處理過3次這樣的情況

第一次也是類似這樣  在辦公室大喊他不幹了他要離職(大家都聽到了)

過2個星期說他要改非自願離職 

因為那位員工跟老闆很久了  老闆心軟  除了資遣費以外

為了符合資遣申報程序  還又多付了10天薪資給他

第二次公司稍微學乖一點  這位員工為了躲銀行卡債  在執行命令到的當天自己提出要離職

公司也在當天就拿離職書給他簽  並註明離職理由

但是他後來才發現這樣不能領失業給付  連優先排入就業服務站提供之職缺的資格都沒有

反過頭來要我們幫忙他開非自願離職

但是如果我們這樣幫他開  一定會被當地勞工局查到(因為要做資遣通報) 要被罰錢 

而且開了證明反而讓他有機會可以反過頭來要求資遣費

就這樣鬧了快一個月 他才放棄

第三次公司學更乖了  這位員工要不要上班反反覆覆  弄得好脾氣的老闆都受不了

終於老闆在最後一次詢問他要不要上班時  他確定不來了

人資再三跟他確認  你這樣決定是自願離職 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公司並不希望你離職  因為真的很缺人  公司還願意加薪

但是他就是堅持不要  然後就簽了離職書並註明離職理由

三小時後他大概是被家人罵了  打電話來反悔

說實在的前二次的經驗  讓公司人資煩到爆掉

這次就直接拒絕他了

 

所以重點就是  以後再碰到類似情況要有白紙黑字的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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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2月2日

我不認為這是灰色地帶..

我們公司也有這種人

既然是業務  本來就應該要做到公司設定的基本業績

如果做業務卻沒達成業績  那公司靠什麼賺錢

我們公司也有不認真的業務 每個月只是領底薪 好像上班沒做事發他薪水是應該的

再說  板主水水公司老闆並無逼退員工  若是自願離職就不能開非自願離職書

就算因業務疏失被開除也不用開非自願離職 

勞工局雖看似保障勞工  但他們也是會站在雇主的立場

只要雇主提出證明 勞工不能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若雇主一切依法行事  也不會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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