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助發問
可以請懂法律的人回答我是不是也有罪呢??(急)
可以請懂法律的大大盡快的回覆我,非常感激不盡!!
那時也是想說好意讓他方便,讓他請一些補助才幫他蓋章的,也不知道他是要去申訴用的,如果你們是會計你們會知道公司蓋了章就是要付遣散費嗎??
建議公司給他
避免日長夢多
也避免該員工回公司鬧事
請板大記得
你們必須在員工離職前十天
做好資遣通報
資遣通報名冊要寄到就業服務中心與勞工局
資遣費是勞退條例與勞基法規定需給付給員工的項目
就算員工白紙黑字簽名自動放棄
還是有適法性的疑慮哦
- 2009-05-18 12:07:35 補充
給遣散費就是承認員工非自願離職
就算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員工也可以用【勞資爭議】的方式辦失業給付
只是…
公司付出成本會變大
因為…
有機會列入黑名單
受到勞工局關愛眼神…= = - 2009-05-18 16:14:58 補充
在景氣低迷的現在
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單給員工的影響是很小的
不開…
問題才大哦
因為…勞工局一旦介入
事情才會難處理
而且…
員工每天做錯的損失要扣他薪水→違反勞基法26條禁止扣薪的規定哦
我老闆人在大陸,因為大陸也有設廠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