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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五月一日上路



文章1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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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2009-04-30

五一新制 補貼勞工訴訟、生活費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4/30 02:55 唐鎮宇/台北報導


根據統計,領完六個月失業給付後,約有四成的人還無法找到工作,為了照顧失業勞工在待業期間的生活困境,政府祭出特別手段,不但延長特定對象的失業給付,勞工若與雇主打官司,律師費、生活費政府統統都有補貼。


五一勞動節將至,政府送給勞工一連串大禮!包括針對失業勞工的「勞工權益基金」、中高齡及身障延長失業給付,以及針對在職勞工的育嬰津貼等都將在五月一日「大放送」。


金融海嘯來襲,勞資爭議事件頻傳,有鑑於訴訟大都曠日費時,行政院特別動支第二預備金五千萬成立「勞工權益基金」,未來勞工只要發生勞資爭議訴訟,不但每一審級最高可補助六萬,若為終止契約的勞資爭議訴訟,經認定為「無資力勞工」者,訴訟期間還可領一萬零三百六十八元的生活補助,最長六個月。預計今年至少提供一千六百件律師費補助及兩百件生活補助。


「終止勞動契約的爭議訴訟」是指勞工在失去工作的情況下發生的勞資爭議訴訟,如雇主違法解僱等;且符合法扶法規定,依每戶人口數不同,每月收入及可處分資產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訴訟期間就可申請生活補助。


領失業給付、職訓津貼、勞保老年給付的訴訟勞工,就不可再申請生活補助。申請生活補助的勞工也必須比照請領失業給付程序,先向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每個月再回到就服站出示兩次求職失敗證明後,才可繼續領取。


另外,自五月一日起,身障或四十五歲以上的中高齡失業者,失業給付將由現行的六個月延長到九個月;失業勞工若需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或身障子女,每多一個失業給付可多發一成,最多可加發至八成。


失業勞工有大禮,在職勞工當然也有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五月一日上路,只要育有三歲以下子女且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就可申請育嬰津貼,津貼將按父母投保薪資的六成發給,最多各可請領六個月。

 

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資料蒐集:

http://blog.roodo.com/babynbaby/tag/70441/育嬰留職停薪+生育補助

水瓶貓 在 2009年4月30日 補充:

更正:

 

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資料蒐集

http://blog.roodo.com/babynbaby/archives/cat_654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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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5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就如之前大家所講的,應該只有公務員敢申請吧~~!

一般私人公司...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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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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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我是公務員,我也不敢請啊~~~

雖然好心動,可是一堆現實原因存在,唉……

好想請好想請好想請好想請好想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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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9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老闆開始考慮不雇用女性了...

 

以下為老闆的思維,請不要打我~

===

28歲錄用,剛上手馬上請婚假(避29結婚習俗)

蜜月回來,發現懷孕(不能任意解雇,且需安排職務代理人)

29歲生小孩,請領二個月的生育津貼+產假(復職後,需安排母乳/會議室擠奶+買冰箱冰母奶)

復職半年,再請領育嬰留職津貼半年(又要安排職務代理人)

半年結束,上班後又發現懷孕...(再來一遍~)

====

在這個時機,真是看得到吃不到的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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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最多各可請領六個月

-->這句話有點怪....

我記得育嬰留停規定最短六個月,最長二年.

 

應該沒有人會請領低於六個月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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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文章21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Rita123456 水水

我想那句話的意思是說

請到第五個月

公司跟你說: 再不回來就滾蛋~

雖然百般不願意

還是只能請五個月的錢.........

 

唉~

看的到吃不到的最美!!

這法令真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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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85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Rita....那是舊法令了~

新法令的育嬰留職停薪"有補助",期限6個月^^

可以爸爸6個月+媽媽6個月...

但我想爸爸會請的很少吧^^"

http://www.gov.tw/(A(gCCru9XyyQEkAAAAMjk5NmUxYmMtZTg3NC00YWU4LWI1OTktOWNmMmE3OTcwOGI00))/newscenter/Pages/detail.aspx?page=b79bb856-6f86-487c-ba47-d538ea46cdc4.aspx&CurrentNode=9&TranslateMenuName=29983_27963_20581_24247_&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噗~這網址會不會也太長了點XD)

 

 

阿貓3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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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突然想到..
那如果請了育嬰假
但聘期到了(我是有簽約的約聘人員)
明年雇主不再續聘
我是不是算失業了?
這樣我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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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vianno

文章2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這根本是個"看有呷無"的美名政策

不如直接給六個月的六成薪

 

不覺得收到什麼"大禮"的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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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弱水

文章446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我在私人企業上班

同事都是男生居多

現在都在排隊要請育嬰假

看到他們都很高興的請

感覺有小孩的人在我們公司上班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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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4月30日

我目前光是請假安胎就皮皮剉了.....

這麼令人心動的津貼我只能流口水了......

好羨慕公務人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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