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恐懼症



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2006-08-02
和帥帥交往快八年了,從原本就有結婚的共識交往到現在巳經開始準備婚禮,在準備的過程中不斷發現他身上一些以前覺得沒那麼糟糕的缺點,突然變成很難以忍受,心裡不停的反覆問自己真的想嫁給這個人嗎? 婚後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為什麼一定要選擇去過比現在辛苦的日子呢? 我表示自己還沒準備好要結婚,帥帥卻不願意再將婚期延後,當然也捨不得分手,在經過了幾天的煎熬焦慮下,想擬一份婚前協議書,讓自己更勇敢面對婚姻些....有沒有水水擬過這種文件要帥帥畫押的?願意分享嗎...
同時分享我的初稿如下


第一章 夫妻間生活守則
第一條 婚後不與家公家婆同住。
A. 同住之定義是指不能共同居住於同一區。
B. 同住之定義亦指於四十八小時內共同逗留於同一室內。

C. 家公家婆亦泛指男家之所有親友。
第二條 未得妻子同意,恕不招待男家之親友。
第三條 未得妻子同意,丈夫不能勉強妻子與男家親友聚會。
第四條 丈夫不得向妻子說謊。
A. 不論謊話是善意或惡意,均不被接納。
B. 丈夫對妻子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講的必需是事實之部份或全部。
第五條 丈夫要分擔家中家務雜務。

第六條 丈夫不得干涉妻子的工作,或作出任何影響妻子工作的舉動。
第七條 由妻子掌管財務,每到發薪日請自動交出薪資條及提款卡,再由妻子發放零用金。

第八條 未得妻子同意,不得答應婆家支付每月超過一萬元的支出。
第九條
第二章 丈夫個人守則
第一條 不得出入色情場所。
A. 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B. 不得以任何藉口在有關場所經過、出入或逗留。
第二條 不可沉迷賭博。
A. 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第三條 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第四條 不可攝取過量酒精。
第五條 不得與妻子或家人以外的異性有過份、及不必要之親暱舉動。
A. 〝是否必要〞、〝過份〞或〝 親暱〞之定義由妻子介定。
第六條 不可作出傷害妻子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妻子的感覺為依歸。
第七條 不可觸犯任何法例。
第八條 不可違反婚前協議書的內容。
第九條 在公眾場合,請不要指著老婆的鼻子說其不是,讓其難堪。
第三章 夫妻間相處細節
第一條 丈夫需要定時向妻子報告行蹤。
第二條 丈夫在任何時刻,均不能與妻子失去聯絡。
A. 任何藉口,例如沒有帶電話、電話冇電…之類原因,皆不被接納。
第三條 在公眾場合及在老婆的朋友家人面前,請勿表現出小氣貌,例如買寒酸的禮物�包不合宜的禮金�計算上次我出了xxxx的錢�說“這麼貴!”等。請你用裝的,也要裝大方。

第四條 丈夫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妻子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
第五條 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妻子的意見為最後依歸。
第六條 丈夫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第七條 丈夫有責任了解妻子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妻子的要求。
第八條 丈夫應尊重妻子意願,不可勉強妻子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第九條 不可在家發脾氣,更不能在孩子面前發生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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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嗯...請問妳真的想要這段婚姻嗎?
如果妳男友不肯劃押,妳是否就要悔婚?
就算劃押了,婚後犯了其中一條,
那..請問罰責是啥?
罰錢?罰跪?還是離婚?

在水水所擬的條文裡,
極度的男女不平等,
簡單說好了,
就工作權而言,
妻子有絕對的工作權,
但丈夫卻要把家庭擺在工作之上

「第六條 丈夫不得干涉妻子的工作,或作出任何影響妻子工作的舉動。
第六條 丈夫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很多人婚前都有恐懼症,
但水水此份文件,
若把當中的婆家、娘家、丈夫及妻子的角色對調,
當妳男友請妳把錢全部交給他...等等,
當他逼妳劃押婚前協議書時,
請問...妳願意嗎?

sa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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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vegat

文章25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我覺得蠻不公平的耶~
其中某一條中蠻矛盾的,
"由妻子掌管財務,每到發薪日請自動交出薪資條及提款卡,再由妻子發放零用金。"

但是又得
"在公眾場合及在老婆的朋友家人面前,請勿表現出小氣貌,例如買寒酸的禮物�包不合宜的禮金�計算上次我出了xxxx的錢�說“這麼貴!”等。請你用裝的,也要裝大方。"

這樣不是有衝突嗎??
帥帥零用金應該不夠讓他"裝大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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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帥看了後會不會換他有「婚前恐懼症」呀?
好像對男生有點嚴格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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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樓主水水
因為我不知道你老公的情況與個性是如何
所以導致你害怕到這種地步

但是我看完你列出來的"婚前協議書"之後
我覺得應該沒有一個正常的男人敢簽下去
而且水水當初會跟對方交往應該是有欣賞他一些個性、優點
但是這樣的契約書會不會強勢改變了對方的個性呢
如果要這樣勉強你才會有安全感
那麼勉強來的幸福能有多堅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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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2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好多條文都好可怕
好像不是要結婚
感覺像在控制一個木偶
水水妳確定妳還愛他嗎
妳很討厭他的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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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8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呵...我看你還是不要嫁繼續單身好了..
要我是帥的爸媽看到這份協議書二話不說拒絕這門婚事..免得將來問題一大堆...
妳有优秀到男方簽這份可怕協議書非娶妳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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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3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我也覺得水水暫時還是不要婚了.
訂出這樣的協議,不要說是帥帥了...
任何一個男人都很難接受.

也許水水和帥帥平時的相處,
都是以水水意見為主.
帥帥極度的配合及包容...
不然,怎麼從你都文字中感覺一面倒.
全部都是以水水的想怎樣及不想怎樣做考量.
沒有一部份是替帥帥想的.

水水也許覺得現階段帥帥的缺點越看越多.
但有沒有想過.他最大的優點是包容你的個性呢?

這個極不平等的協議,異地處之,換成是帥帥要求你的
你又能接受多少?

不要問婚後會不會幸福,
要先問自己對婚姻的經營用心多少.

希望你能再靜心的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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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0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首先先向各位外籍新娘說抱歉,若讓妳們覺得不舒服在這說聲 對不起

在生活中當男人列出這種條件時...
通常親友會開玩笑說找 "外籍新娘" 就行了
那麼試問當妳列出這種條件時...妳要找的是否叫 "外籍新郎"

除了以上兩位水水的疑問,另外還想請教

第一條 婚後不與家公家婆同住。
A. 同住之定義是指不能共同居住於同一區。
B. 同住之定義亦指於四十八小時內共同逗留於同一室內。
C. 家公家婆亦泛指男家之所有親友。
第二條 未得妻子同意,恕不招待男家之親友。
第三條 未得妻子同意,丈夫不能勉強妻子與男家親友聚會。

那麼第一條,第二條是否也適用男方身上?!
亦不得與女方親友於48小時內共同逗留於同一室。
未得丈夫同意,恕不招待女方之親友。
未得丈夫同意,妻子不能勉強丈夫與女方親友聚會。

許多項條約都想請教,但是太多,只挑出以上小妹較有疑問的
當妳家帥帥拿這種婚前協議書給妳時,試問水水又會做何感想?!

若帥帥能接受這種條約,那麼恭喜妳,表示他真的很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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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50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2日

你是在嚇人還是嫁人??
搞不懂你是要嫁一個人~~還是嫁一個傭人~~
定這麼多不合理的規定~~
我是你公婆一定馬上叫你們分手~~!!
養個兒子這麼大~~卻被當人下人一樣看待~~
同理心阿!!

換成你被下這種協議書~~
你爸媽會讓你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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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8月3日

唉..別說男人了..
連我這女人看了都覺得太離譜..
妳們..真的相處了八年嗎????????????????????????

樓主婚前會擔心,我想很正常..
畢竟準備婚事的時候,很多感覺會放大..

可是,妳的協議書..根本不叫協議書..
而是"男方的賣身契"吧?!
裡面完全保障及站在妳自己的角度..
卻一點也沒想到男方..
妳擔心婚姻,難道他就不會有感覺嗎????
妳要管他的財務,又限制他親友往來..
連男方親友妳都不想招待?!
那..請問..他是賣身到妳家當長工嗎????
這樣的"待遇"連xx新娘都不如吧..

老實說,我沒像其他水水有全部看完..
因為看前半段,就覺的超離譜..
只想告訴妳..妳還是別嫁吧..也建議帥帥取消念頭吧..
而妳..也別和他在一起了..因為這些條件..
真的很難有正常的男人會願意簽下去.....

結婚,是雙方面的,感受也是..
如果妳只會了"保障"自己,而忽略對方..
那妳們根本不適和在一起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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