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結婚登記超過結婚30天被罰錢的嗎?



文章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2日

2005-12-12
如題
最近想去辦
才發現要被罰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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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2日

有聽過 罰多少呀? 我也想知道
不曉得要是我在國外公證的 下回回去台灣才登記 這樣要不要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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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80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2日

要罰啊,不過才幾百元而已,沒有很嚴重啦
大家不用想的太可怕



隔了5個月才去登記的carre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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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2日

應該罰不了多少錢吧..水妹結婚2年了也都還找不到時間去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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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2日


我也還沒登記呀
因為好懶呀!..XD

超過30天尚未申請結婚登記是會罰緩的喲!如下:

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間申請之科罰:

結婚:
逾1日以上15日以下->75元
逾16日以上30日以下->150元
逾31日以上6個月以下->225元
6個月以上->300元

我是在戶政事務所網站上查的



已結婚一個半 仍然辦理登記的莎拉
forum_user_exchange_83327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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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57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嗯....
我也有被罰錢呢!
其實幾百元而已,不會很嚴重....^^"





也是拖了很久才去登記的
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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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2日

他們就要想要罰人家錢啦

不能代辦...
大家都要上班,誰有時間去辦呀
還要特地請假去辦...
唉..我準備就讓他們罰吧

我爸還說就等小孩出世後一起去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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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2日

我們結婚兩個多月,之前也一直以為要兩個人都要到,可是不方便請假,後來才問清楚:可以結婚當事人一方去辦,或直接委託親人代辦,只要填委託書即可。

好不容易能請半天假,今天剛去辦完結婚登記,卻因逾期多日而被罰225元。

看著事務所的承辦員將娘家的戶口名簿上,用紅筆劃掉我的姓名,代表我正式遷出娘家,入戶籍到夫家,心情頓時有一股說不上來的感覺......

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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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3日

這種心情應該很複雜吧 我能想像...

一直不願意承認已經是別人家的M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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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3日

是有這麼回事,但是我們也超過30天登記耶!
去登記時小姐還說,你們應該知道會罰款吧?
但最後他還是沒叫我們罰錢,不知道是忘記還是通融?:P

覺得自己賺到的派翠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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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12月13日

我超過兩各月才去登記

小姐也沒有叫我繳罰款~~~

嘿嘿
當場覺得賺到了
就請我媽媽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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