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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文章1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6月23日

2004-06-23
dear水水:
這是戶政事務所copy來的結婚登記,要記得在一個月內去辦理,才不會罰錢錢喔~~


有關結婚?
請問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由結婚當事人之一方親自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即可。
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

1.結婚證書。但結婚雙方當事人及證人二人親自到場辦理登記者,得免提結婚證明文件。
2.雙方當事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外國人憑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
3.夫妻各保有其本姓,如欲以本姓冠以配偶之姓,得書面約定憑辦,冠姓後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4.在國外結婚者,其證書須經我駐外使館處或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並翻譯成中文譯本後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法院譯證,如委託代辦時授權書、委託書亦應認證。
5.與外國人士或國內無戶籍之華僑結婚者,應另附單身證明並翻成中文譯本(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處驗證,東南亞人士另應經我國外交部覆驗、由香港政府出具,須經我中華旅行社驗證),但提憑經我國法院公證之結婚證書或在對方政府機關辦妥結婚註冊並經駐外使領館處驗證之文件,無庸提具單身證明。
6.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於大陸地區結婚者,憑大陸地區有關機關出具之結婚證明文件,經海基會驗證後辦理;如委託代辦,委託書亦應驗證。
7.遷入(含住址變更)同時結婚登記而單獨立戶,應參照遷入有關規定(提憑房屋相關證明文件辦理)。
8.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如未經同意登記後,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
9.結婚當事人應各備二個月內二吋半身近照(黑白或彩色)三張及工本費換發新國民身分證。
10.證明文件應繳驗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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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ANNE.H

文章14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6月23日

我想請教另一個問題,如果兩人結婚後都不更改戶籍地址可以嗎?
因為我男友是從南部到台北工作的,而我娘家戶籍是台北,我們打算租房子在台北地區,等到男友工作穩定後再買房子,可不可以結婚後都不更改彼此的戶籍地址,等到買了房子之後再改呢?這樣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嗎?
男友的大哥大嫂也是類似情形,結果他大嫂把戶籍遷到南部,有很多事就非得跑回南部去辦才行,我實在不想把戶籍遷來遷去,好麻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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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6月24日

現在登記非常方便.去辦結婚登記時.通常戶政人員都會問你要不要遷戶口.如果不遷的話.他們只要在電腦上幫你做紀錄.在戶口名簿的配偶欄登記上老公的名字就可以了.還有換新身分證...就這樣而已非常方便.因為老公的戶口在台北縣.我的在台北市.所以我們也是這樣辦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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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6月24日

換身分證的話必須回當事人原戶籍地區的戶政事務所,因為身分證換發尚未單一窗口辦理。你可以先到夫妻中某一人的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在期限內回另一人的戶籍地辦理身分證換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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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ANNE.H

文章14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6月26日

謝謝大家,我知道了!!^^ 這消息真讓人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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