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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困擾的問題~~~急~~



文章4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1年8月30日

2001-08-30
我因為才剛換新工作滿一個月(八月一日到職)
而我九月二十八日要結婚了
因為按照公司規定制度中說是沒有婚假
新進人員要等試用期滿三個月才有婚假
所以堅持要請假的話
就只能請事假被扣薪水囉

但我的工作性質是行政秘書
就是幫老闆打點一些大小事項的行政人員~~~~
所以我覺得我老闆可能聽到我要結婚
因為我又新進公司一個月而已...............
我也怕她會直接叫我離職手續辦一辦走人.....................

真的很煩呢~~~
另外想請教各位一下,
在勞基法中規定中是不是試用期三個月內沒有婚假?
你們可以教教我怎麼跟老闆說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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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Celin

文章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1年8月30日

嗯~雖然是與勞基法不符,可是也許是公司也怕妳還沒過試用期請了婚假又落跑,他就虧了吧!我覺得妳可以再去問一問人事及主管的意思,畢竟結婚是喜事或許可以通融喔!又如果沒有限制或者考慮試用期滿再開始請婚假!(我們是規定結婚或請客後兩個星期內一定要開始請)
我也是9/28結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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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1年8月30日

扂橾鼠挲祥猁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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