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拍照狀況(中山北路蒙xx)



文章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1年8月29日

2001-08-29
8/27原本高高興興的去拍婚紗,但服務小姐的不小心讓我的心情惡劣到極點
她把我們攝影師的名字寫錯導致和另一對新人衝突,因對方較早化妝所以先
外拍,一直到中午我的妝都尚未上完,我很生氣要求退費(因已全額付清),但婚紗公司一直道歉並承諾訂做一套全新白紗給我結婚時穿,我是否需要求在簽約單上備註以及訂做之白紗是否穿完需歸還婚紗公司呢?還可以要求些什麼?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1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1年8月29日

那後來sandy-88是在當天給原攝影師拍完照了嗎?
婚紗公司的疏忽造成這樣的情況,
如果對方誠心道歉願意作補償,讓你訂做一套白紗,
其實我覺得可以接受,
就請婚紗公司答應你的事寫在包套單內,
至於訂作的白紗當然是要還給婚紗公司,
如果妳想留下來就要再付費買回~~~~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