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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結婚場的伴娘,隔天可以再擔任歸寧場的收禮人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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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6月19日

2016-06-19

請問宴客一共有兩場,分別為男方台南結婚場 和隔天的女方高雄歸寧場

想問,結婚場的伴娘(比如4位裡面其中2位),可以再擔任隔天歸寧場的收禮人員嗎?

(會再多搭一位沒有擔任伴娘的朋友,收禮總共3位)

 

事後紅包給伴娘和收禮人員的金額都是各1200,這樣可以嗎?

因伴娘有請她們前一天先北上,有提供交通住宿、伴娘服、伴娘小禮

所以若伴娘和收禮是同一位,就會收到紅包金額相同,但是伴娘還有額外提供的部分是禮金人員沒有的

不知道這樣禮數有沒有做好? 怕想說幫忙一上午跟收錢1~2小時的紅包怎麼一樣XD

先謝謝學長姊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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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6月19日

千萬不要把提供住宿跟禮服當成是對伴娘的心意,那本來就是是新娘該處理的,所以要看你的伴娘小禮是什麼,不然人家花這麼多時間,1200蠻難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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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5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6月21日

不可以的理由是什麼?

 

還有兩場就是兩個紅包喔

別失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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