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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東集團-藝術轉角控告我們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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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5年12月26日

2015-12-26

說實在,我想任誰都想不到,原本是一場可以別出心裁、可以永遠懷念、帶著微笑的婚宴,竟然變成遇到親戚朋友就避談所有一切有關於婚宴的事情,還要忍受一些親戚朋友的冷言冷語,每次想到婚宴就都會鼻酸眼紅的辛酸。

 

我們在2014年的年底結婚,並且選擇在東東集團旗下的藝術轉角舉行Buffet型態的婚宴,沒想到,婚宴在非常不愉快的情形下結束,而後續一連串的事情,讓我們真的無法承受…

 

 

 

因為信任東東集團這個招牌,即使我們主動說要簽約,它們以一句「有訂金單了所以不用」

 

因為信任,所以我們接受了。

 

 

 

因為信任東東集團這個招牌,我們再三詢問餐飲份量的問題,我們說即使我們可以多加錢多準備一些食材,然而它們以一句「絕對吃的夠!吃的飽!」

 

因為信任,所以我們接受了。

 

 

 

因為信任東東集團這個招牌,我們在婚宴一開始,在東東集團都還沒有索取的前提下,我們就主動將三分之二的價金二十萬付給東東集團。

 

因為信任,所以我們這樣做了。

 

 

 

因為信任東東集團這個招牌,我們放心於他們所準備的工作人員數量、我們放心於他們所做的餐飲安排。

 

因為信任,但是我們所得到的是什麼結果?

 

因為東東集團一連串的缺失以及失誤,造成我們兩個人永遠無法挽救的懊悔跟憂慮,只因為還有爭議的尾款未繳清,我們就要面臨一連串的收存證信函、收開庭通知、接到警察局的來電說被東東集團控告詐欺,要到警察局做筆錄,還要一直擔心要出庭、要請律師的一場夢魘!

 

或許有人會有疑問,為什麼過了一年那麼久才公開於世?其實對我們來說,這場婚宴真的是一場讓我們顏面盡失又難以啟齒的一場婚宴,公開於網路,或許會見諸於媒體,又要再一次接受親朋好友的詢問,一直在傷口上灑鹽,所以一開始我們都不想要公開…但是最近一連串的存證信函、出庭通知、又被請到警察局做筆錄,我們真的受夠了!我們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跟東東集團長期抗戰了!

 

為了要保護我們日後在法庭上訴訟的權益以及證據,關於事發經過我們直接在最後面附上我們向消保官申訴時所使用的過程說明,來說明事情經過,而不再另外寫出事發經過,都是為了避免流露過多的相關資訊,以利法院上的答辯,敬請見諒。

 

另外一方面也是為免又要被東東集團收集相關資料、又要無緣無故的被告上什麼毀壞商譽、毀謗等罪名。即使我們不怕因為說出事實而被蒐證,但是我們現在真的已經跑警察局、跑法扶、收存證信函、收出庭通知到怕了!

 

 

最後我們希望當我們現在把我們跟東東集團之間的糾紛經驗分享出來!提醒日後更多的人,在跟餐廳之間接洽時,不管是再怎麼大間的餐廳、不管再怎麼知名的餐廳、都一定要注意的事情:

 

  • 不管餐廳名氣有多大,不要因為心存一種「已經是那麼大間又有名的餐廳,應該不會亂來」這種心態,在跟餐廳接洽時一定要簽約!而不是對方一句「不需要」就可以算了!我們當初就是因為信任東東集團,所以從一開始接洽的時候就都沒有簽約,等到日後有朋友提醒我們,我們主動提起要簽約的時候,因為東東集團的一句「因為有訂金單了,所以不用」就沒有落實簽約這個動作!也造成我們今日才會直到現在還在處理這些事情,也是因為我們沒有簽約,我們才一直接二連三的收到存證信函、收到開庭通知、接到警察局的來電說被東東集團控告詐欺,這真的再一次的說!這是一場夢魘!

 

  • 如果你要舉辦的婚宴,像是東東集團藝術轉角所提供的Buffet這種宴客方式,一定要再三的確認餐飲的數量,以及餐廳本身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方式提供餐飲,是採取像是去吃旅館或者一些餐廳那樣可以一直取用的方式?還是食物部分都是有限量,拿完就沒有了的方式?絕對不要嫌麻煩的確認這些事情,也再一次的提醒,千萬不要以為餐廳知名度、規模大就接受餐廳的說詞,一定要白紙黑字把這些相關事情記錄下來,以免日後有所糾紛,千萬不要像我們一樣,因為東東集團的答覆「一定會讓妳們吃的足夠、吃的有剩」就放心了!我們宴客當天的餐飲量根本沒有達到他所「口頭」允諾的一樣,許多人(我比較親近的朋友們跟一些親戚)根本是餓著肚子回家,但是這樣如何?沒有白紙黑字在法庭上根本沒用!

 

  • 接續著上一點繼續說,如果是以Buffet的方式,也請一定要再三確認他們當天工作人員有多少人,是否會跟我們在外面用餐或者宴席一樣,會清潔、整理桌面,而不是像我們面臨到的窘境一樣,用餐才經過不到三十分鐘,桌面髒亂到比較晚到一點點的賓客連坐下來用餐都有困難,迫使我們為了要盡快讓賓客可以坐下來好好吃個飯,才在十萬火急的情況之下請東東再多搬來兩張桌子跟椅子來讓賓客就坐!為什麼我們需要這樣臨時的要求?就只是單純因為一個餐飲服務中最基本上的清潔整理缺失。(也因為這個緣故,兩張桌子,一桌坐了六個人、一桌坐了五個人,總共才十一個人,他可以莫名其妙的將本來是「一個人頭一千元的人頭計價」的方式,在事後的起訴書當中,私自更動變成「以一張桌子一萬塊」的計價方式)

 

  • 一樣,若是像我們一樣以Buffet的方式,一定要確認餐廳本身是否有與一般認知、一般習慣不一樣的用餐方式,千萬不要有「一般而言都是這樣子的吧?」的心態產生,一般在食用自助餐Buffet,我們總是認為盤子食用完以後就留置在桌面上,有服務生會有清理,並且替換新的盤子。千萬不要像我們一樣,等到悲劇都已經發生了,事後在調解時才從東東那邊得知他們是採取跟一般認知、一般習慣都不一樣的用餐方式。它們都是一個盤子從沙拉到甜點都是同一個用到底,不會去做更換跟清潔,即使你前面已經吃了沙拉並且盤子上沾染了甜甜的沙拉醬,你還是一樣要拿這個盤子去盛你的主食(前提是你有拿到主食,而不是餐廳一句「已經供應完畢,不再提供」)。

 

  • 如果有做了以上的動作,還是不幸有了糾紛,在事後協調時請一定要保護好自己,錄影錄音是一定要的,這樣以後像我們這樣被東東告詐欺、告民事時要跑法院、跑警察局的時候才有證據。不管對方在私下調解時的條件與態度,或者事後透過共同認識的第三人提供和解條件時,請記得都一定要有所憑據,否則上法院時口說無憑。若是像我們遇到東東集團的董事長李日東一樣,自己都承認它們在十場裡面這樣的宴席,會有三場都有這樣的糾紛時,你才忽然驚覺到這並不是特例而已經是常態的時候,你才會有憑據與證據。另外如果又像我們一樣,遇到東東集團的董事長李日東先生一樣,用那種語帶威脅及脅迫的口吻對我們說「不然是要輸贏嗎?阿不然是要輸贏嗎?」的時候才有憑據與證據。我們為了要保護我們的家人,歷經過這樣的恐懼以後就搬出我的老家。直到今日,我們的恐懼感沒有降低過,常常回家的時候都很害怕會發生什麼事情,即使我們已經搬離開我的老家。

 

我們因為這些後續的爭議、以及對我們來說,東東集團所提供的餐飲服務根本跟當初約定的都不一樣,她們在環境以及桌面清潔、工作人員數量上(有看過伴郎跟主家的好友在送果汁飲料的嗎?我們發生了!因為她們的工作人員根本忙不過來!)我們都有疑慮外,我們懷疑他們根本有魚目混珠欺騙之嫌,提供完全不在我們當初約定的菜色之食材來掩飾他們一首先就沒有備足食材的缺失!(即是他們的說法是因為我們人數增加,而造成不足,所以他們臨時從他們其他店家調一些貨品來補足!重點是我們很清楚我們根本沒有超出原先預定的人數,而且東東直到今日完全無法跟我們詳細解釋他們怎麼認定我們超出人數,只是用一個很含糊的說法帶過!讓人怎麼信服!)

 

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們拒絕將後續款項付清(不清不楚的怎麼付後續費用?)就因為這個後續款項沒付,我們就這樣吃上了「詐欺」的罪名,還要跑回我戶籍所在地做筆錄…真的得不償失!我們在婚宴一開始,在東東集團都還沒有跟我們索取的時候,就已經先行主動的將二十萬元交給他們!然後這樣我們還被告上詐欺?請誰好心跟我說一下,有哪個詐欺犯會做這種事情?可能只有我吧?因為我就面臨到被東東集團控告詐欺的窘境。

 

 

 

 

第一封申訴書

 

消費關係要旨:

申訴人於OOOO年OO月OO日向藝術轉角餐廳訂購305人加20人之預備份量的葷食、7人素食,每人新台幣一千元整之結婚喜宴自助餐餐飲,總共已支付21萬價金(內含1萬元訂金)。

 

申訴處理經過:

企業經營者以出席人數超出原先預訂人數為由,解釋原先承諾之份量必定足夠之未履行。我方表示由於出席賓客皆以網路問卷及電話聯繫確認,出席人數皆在原先預訂之範圍內。餐廳方無法提供其計算人數之標準及計算方式,故不接受餐廳方之解釋。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

於事先預訂階段,即不斷詢問及強調餐飲之份量必須得以足夠供給給用餐之賓客,餐廳方即強調份量必定足夠供應。而於用餐當日之份量明顯不足供應原先預定人數之賓客使用。且由於藝術轉角餐廳之經驗與服務品質不足,致使許多原先得以入席十人之座位,由於餐廳方沒有收拾清理用餐桌面,桌面凌亂杯盤狼藉,導致賓客無法入席,我方為完善招待參加結婚喜宴之賓客,立即請求餐廳使用原先預訂之預備桌次,甚至還臨時加開兩張桌子,以供應原先可入席預訂桌次,但因為餐桌過於髒亂而無法入席之賓客就座。

 

且餐廳方事先皆未告知其不同一般社會大眾認知「自助餐用過之餐盤會進行替換」,採取「一盤到底」之方式,致使當日許多已就坐用餐之賓客自行拿取未就坐賓客之餐盤作為替用,且食物份量也不斷與餐廳方強調,自助餐形式必定會有熱門食物,我方為讓賓客盡興,特別詢問是否需要多預備熱門食物份量,餐廳方即承諾表示份量必定足夠供應賓客食用。我們基於信任,未加以懷疑,卻致使今日須申訴此途徑。

 

請求內容:

1.餐廳未履行約定,請求返還21萬之價金。

2.此餐飲預訂乃我方之結婚喜宴,為自然人一生極具重要性之日子,卻因為餐廳方之管理及業務疏失,致使產生無法挽回之遺憾,考量其具有不可回復性,以及因前來賓客對我方之抱怨與數落,使我方招致巨大壓力之精神損害賠償。

 

 

 

第二封申訴書(東東集團藝術轉角回應後)

 

消費關係要旨:

申訴人於OOOO年OO月OO日向藝術轉角餐廳訂購305人加20人之預備份量的葷食、7人素食,每人新台幣一千元整之結婚喜宴自助餐餐飲,總共已支付21萬價金(內含1萬元訂金)。

 

申訴處理經過:

企業經營者以出席人數超出原先預訂人數為由,解釋原先承諾之份量必定足夠之未履行。我方表示由於出席賓客皆以網路問卷及電話聯繫確認,出席人數皆在原先預訂之範圍內。餐廳方無法提供其計算人數之標準及計算方式,故不接受餐廳方之解釋。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

1.企業方所提之人數增加乃子虛烏有,若先撇除事實,依據企業方覆函之內容,可見其估算人數之方式完全係以粗糙大概之方式計算,毫無準確性以及公信力可言!況且以實際狀況而言,我方之宴客人數皆在當初預定人數內,企業方僅以「超出人數」作為理由,使我方難以接受。

2.申訴人與企業方已有事先協調,企業方自行也承認十場之自助餐宴,三場有爭議,可見本方之申訴內容非為個案,也使我方懷疑企業方是否具備應有之服務品質,以及自助餐宴相關事宜之足夠經驗以及應有品質。

3.當我方以理性態度尋求雙方共識,以及提出我方之要求時,企業經營者即以惡劣口吻,甚至語帶威脅之方式回應申訴人,致使申訴人備感恐懼,故請求第三公正方作為仲裁。

 

請求內容:

1.餐廳未履行約定,請求返還21萬之價金。

2.此餐飲預訂乃我方之結婚喜宴,為自然人一生極具重要性之日子,卻因為餐廳方之管理及業務疏失,致使產生無法挽回之遺憾,考量其具有不可回復性,以及因前來賓客對我方之抱怨與數落,使我方招致巨大壓力之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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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5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12月28日

對方用詐欺罪來告你,整個就很奇怪...

有找過地方消保官嗎?

 

還有婚禮的每件事金額都不小

新人們千萬別小看簽約這件事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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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12月28日

消保官等等的途徑都已經找過了!我們小蝦米怎麼跟大集團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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