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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樹林龍『瞎』城餐廳出的超大錯誤,原本夢幻的婚禮變成被朋友嘲笑的婚禮 ♥
事件:
婚禮前一天的下午,帶著我老公和家人一起到餐廳做佈置
一到會場,我們在外面看到會場內桌上都已經佈置好,想說餐廳好迅速!!!
就這樣繼續忙我們外面送客區的佈置,佈置完就回家休息,等待隔天的喜宴。
殊不知,一切可怕的事情就發生在1月24日喜宴當天
原以為一且都是很美好很順利的進行著的婚禮,其實不然,當然喜宴菜色沒話說,朋友都說好吃!
場地也還不錯(燈光蠻美的),但就是出了個非常大的嚴重問題↓↓↓
我老公姓『陳』,我姓『許』……….
菜單卡上應該打上的是『陳許府』
結果…………~~~
變成『陳周府』......這錯誤好大好大好大~~
根本就是上一場喜宴延用沒有改到....擺放菜單卡的人員也沒有檢查
(有圖有證據↑↑↑↑我看著這張哭了好久好久.......)
因為這個周字!我爸爸憤怒到不跟我說話~
因為這個周字! 我爸爸被朋友笑說什麼改姓氏了~
因為這個周字!我被朋友取笑什麼時候改名叫周小姐了~
這個錯誤,在婚禮當下主人家因為忙碌完全沒發現,親友有發現
但是也趕著要離開繼續趕場喝喜酒,所以直到隔天才告訴我們,當然,我們聽到非常傻眼。
餐廳該給主婚人及新人的尊重,我們沒有感受到。
因為,餐廳接到電話後,她們原本是說菜單卡上沒打錯的~
我老公請她們再去看每一張的菜單卡~
說不是名字錯!是姓氏錯!!!
她們才說是她們疏忽了,然後說什麼是那『一個字』打錯…..
可能是打字的人手去撥到鍵盤,許打成周 ( ==” )
然後說,我們之後有去餐廳再請我們吃飯???還叫我們帶我爸媽去??
(連人親自道歉都沒有,怎麼可能還有下次再去餐廳吃飯的機會.......)
常理來說,這算是 重大錯誤 ,應該要第一時間就把這件事情呈上給董事長或是
負責人知道。
但經過了1月25日的通話『1月25日餐廳打來說要來道歉+帶餐廳自己做的蘿蔔糕』
1月26日完全沒消沒息,1月27日我們主動傳了LINE的聯絡資料給餐廳副理~
然後再打電話給餐廳,請餐廳直接看LINE之後回覆給我,餐廳副理看完才發現事態嚴重~
因為我們實在是受不了餐廳的態度可以這麼龜速!
所以給她們下了最後通牒→『上新聞』
然後我就接到餐廳打來說,她們把事情經過報告給負責人聽了~
負責人很生氣,然後同意我們的要求
同喜宴等級謝桌一桌+負責人親自誠意道歉+道歉函+親筆簽名
ps.我疑惑的是…..從事發經過1月24日~1月27日
都過了三天,才把事情往上呈報,這樣是代表想要自己把事情搓湯圓搓掉嘛?
爸爸媽媽聽到經理跟副理根本沒跟負責人說這件事以後變得更加生氣了…….
直說這家餐廳的服務流程很鬆散,完全不懂事情的嚴重性)……
當初簽約時,什麼都說好好好,要我們不用擔心。
餐廳作業不確實,服務流程掌控方面鬆散的話~
就算這家餐廳菜色再好吃,場地再美,新人活動安排的再好都不會完美。
補充:其實我的開場影片也沒有成功撥放出聲音
(這我也很難過~~~因為我做很久很久)
唉~人家都說新娘不能哭,新娘不能嘆氣!!!我怎麼樣樣都有
好朋友還安慰我說…..
餐廳應該要直接改名叫 龍『瞎』城
然後我哥哥說.....差一個字~是啊!
『結』 婚 、『離 』婚...也是差一個字
『開』 店 、『倒』 店...也是差一個字
真是一語道破....我哥好強!!!果然是讀書人
此事件已經餐廳講好2/1要去餐廳解決~
現在就等2/1之後,看她們的道歉誠意和態度,我會再把狀況說明
2/1 pm6:00
我們跟家人照跟餐廳的約定6點抵達餐廳~
入座一陣子後,我們所有餐廳人員要提供的茶點和詢問是否上菜
我們都拒絕,因為還未道歉,還未看到我們要的致歉函
甚至連要求的『桌上放置菜單』都沒有~
難道喜宴當天的菜單都是我們賓客就坐後才放的嘛?
等我們問了菜單在哪裡?~才說有印,她去拿?明顯誠意不足
再來,餐廳請出的最高負責人遞的名片沒有頭銜?
也無法出示證明她就是負責人?直說他的名片就是證明?
那為什麼你的下屬名片有頭銜~而自稱最高負責人的妳沒有?連名牌都沒有?
我問那位自稱負責人知不知道我們要的道歉是什麼?
她說我知道就是謝桌一桌~
我問他~就這樣嗎?她說對....
我說你錯了~我有三點要求,你只知道一個!其他都不知道?你的下屬都沒告訴你?
我們之前和妳們通聯紀錄也都有錄音存證,副理說你知道我們的事情嚴重,會照我們要求給我們?
那現在跟我們說妳只知道謝桌????負責人此時都不說話......
再來,致歉函內容我已於1月27日傳LINE給副理~
2/1 pm6:00我們到餐廳後,自稱的負責人前來道歉,但是並沒看到她手上有致歉函,我們詢問致歉函在哪裡?
餐廳才趕緊請櫃台小姐當場打一份?這樣誠意何在?我幾天前就告知妳們了?等我們要求才打?
而且內容還打的跟我們要的不一樣,我們都已經傳LINE教妳們怎麼做了!還可以這麼敷衍打錯?
我們就這樣站在櫃台約莫20分鐘,我問致歉函打好了嗎?
她們說打好了~我說那也該印出來給我們吧?
結果推託說她們傳過去了? (((我問:是傳去哪裡?)))
我說不能直接印一份出來嗎?妳身就一台印表機~
所以櫃檯小姐印給我了
但是內文完全不同,不過我的名字依然錯誤 ( 姓氏沒錯,但名字又錯 )
我說妳們又出錯?櫃檯小姐說因為還沒校稿?
我說妳還沒校稿就傳出去還印出來?真的很誇張
櫃台小姐說是你要看的啊.........
接下來,餐廳的經理一直躲避我們,一直在講電話,重要事情不解決,一直在耗我們的時間
我們一再的給機會,記者也都聯絡好了,只要她們拿出誠意請出老闆娘親自解決~
但不僅沒有,也自己說若是這樣她們就會沒工作
直說要我們替她們想想,我們也不想這樣~
能好好解決誰不願好好解決?
都教妳們怎麼做了!
如果真的做不到就不要電話答應我們說可以做到,開空頭支票~
等人都到現場才說無法辦到~
最後,因為時間真的已經太晚11點了,我們也真的很累了,跟聽不懂我們訴求的餐廳講再多也沒用
我們只好
請警察出面,當證人,當面與餐廳的總經理、經理、
副理簽下民事和解書+蓋指紋。
不想再追究~因為講再多也沒用,能夠處理事情的人不出面耗在那邊也不是辦法
看似圓滿的解決了,心裡依然不是很開心,這樣的餐廳,一點都不推薦!!!!讓我們受氣又得不到該有的尊重
『以上文字內容均屬實,有錄影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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