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想退訂婚紗包套....有人有退訂經驗嗎?



Lv1 mm777a

文章12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1月21日

2014-11-21

都怪太衝動訂下某自助婚紗工作室包套...後來冷靜下來看它們有的作品不是自己喜歡的...

後來也看到更喜歡是我想要的感覺~~現在 覺得很後悔 雖然想退訂是不對的行為  但人生只有一次 又覺得勉強自己花錢 好像更痛苦!

已經給了2萬塊的訂金了... 如果已經下訂2個禮拜了可以全退嗎  要怎說出理由才不尷尬~~

好懊惱!!!  有人退訂的經驗嗎?? 求解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1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1月21日

我當初在一間婚紗公司選了39800元的包套

第一次付了5000元訂金

第二次在挑完拍照服後又付了15000元的訂金

然後因為我覺得他們的服務態度有問題又不老實

在我挑拍照服時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拿加價服給我試穿

我就不爽了!!

所以我決定退訂

當然門市小姐就一直說什麼已經給我們服務啦~~~有的沒的

死都不退訂,一直說要沒收20%,是39800元的20%!!

 

後來老公說沒關係~~找消保官處理

她們竟然也火大說好啊~~你去找啊!!

 

然後老公照消保官指示寫了一些事件經過

過沒多久婚紗公司就打來說要退我們全額訂金了

因為消保官有寄文件到他們公司

 

你可以和消保官討論看看

而且你們連挑禮服都還沒有哩~~~

加油!!祝你順利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1月22日

如同fiona209所說程序,先上消基會申訴,協會便會函文至婚紗公司,依據婚紗攝影契約,賣方收受訂金不得超出總額20%,可以嚐試看看吧!本人最近亦和台中華納協商中,希望能得到滿意的回應.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11月23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年度北消小字第16號

同一案件上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101年度消小上字第8號

 

簽訂婚紗包套契約,價金為新臺幣46,000 元,以信用卡支付定金35,000元。

101年度北消小字第16號判決 婚紗公司應給付新臺幣貳萬伍仟捌佰元(25,800元)

因為"故應認被告所得收取之定金應僅限於系爭契約總金額46,000元之百分之20即9,200元,是原告僅得請求被告返還定金25,800元【 計算式:35,000元-9,200=25,800元】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