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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到底是要補班嗎???
各位水水~請問12/27到底是還要補班嗎?
我看的很糊塗,誰來替我解答!!謝謝大家
行政院宣布明年元月2號星期五將採取彈性休假,讓元旦假期可以一連放假4天,不過必須在今年12月27號補上班,也讓許多當天要結婚的新人擔憂打亂計畫。不過勞動部指出,根據勞基法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元旦和元旦的隔天本來就是規定的休假日,雇主本來就應該依法放假並且給薪。勞工的休假日如果是星期六和星期日,也不用調整放假,就可以形成4天的連續假期,更沒有12月27日必須因應彈性放假而先補上班的問題。
根據勞基法第37條的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和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的放假日,勞工都應該休假。根據施行細則第23條的進一步規定,元旦和元月2日分別屬於應該放假的紀念日以及主管機關規定的放假日,本來就可以放兩天連假。樣到底是還要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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