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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訂婚結婚分兩場的相關問題
我是台北人,男方是中部人,同一場宴客機率非常低。
但由於男友是在北部念書及上班一段時間(10年上下),所以同學及同事在北部居多。
因此想請問
1.如果訂婚結婚分開宴客,北部場算是訂婚場吧?同時男方朋友(約5桌)、以及雙方共同朋友一起參與,禮金分開收。那麼請樂團會很奇怪嗎?有二次進場活動會很奇怪嗎?
2.如果訂婚場的桌數大於結婚場的桌數,有沒有關係?
3.如果北部訂婚只請家人,中部結婚場一場,北部再補請,這樣會比較好嗎?
麻煩大家給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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