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篇-日本人與台灣人結婚手續說明 在台湾辧理結婚手續 Step1:日本老婆來台前,先於日本當地戸籍機關申領戸籍謄本1份(3個月有效期内)及至警視廳申請「犯罪經歷證明書」1份(後續申請居留簽證使用)Step2:抵台後帶著戸籍謄本及護照親至日本交流協会台北或高雄事務所申請「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單身證明)。費用:400 NTD 時間:30mins *建議順便領取一份日後要寄回日本當地的結婚登記申請表,避免再跑一趟,「犯罪經歷證明書」也可透過日本交流協會申請。Step3:接著拿著「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單身證明)及護照、護照影本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辧理験證。費用:400 NTD 時間:2days 可同時將「犯罪經歷證明書」(良民證)一併辦理認證,Miki當時不知道,所以跑了兩次。費用:400 NTD 時間:2daysStep4:向台灣老公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預約結婚登記時間,及至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結婚書約」。Step5:預約時間台灣老公攜帶結婚書約、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及最近2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身分證適用) 日本老婆帶著「認證過的婚姻要件具備証明書」、護照一同前往當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登記完成後記得申請結婚證明書及個人戶籍謄本2份。 費用:結婚證明書 100 NTD 、個人新戶籍謄本2份 40 NTD、換發新身分證 50 NTD 時間:1hrStep6:日本老婆將戶政事務所核發之結婚證明書(須附日文翻譯)、新戶籍謄本(須附日文翻譯)、及結婚登記申請表,寄回日本當地戶籍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各地戶籍機關要求不同,Miki的戶籍機關是名古屋的瑞穗區役所,不需要提供護照影本,建議還是與當地機關確認一下再寄出。 恭喜您 順利完成第一關了!但是完成登記結婚並不代表擁有居留權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http://jpwife.weeb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