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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的婚攝,實在是太誇張!
今年2013年的2月3日我和我太太與MAX婚攝-王X先生,簽訂合約,在合約上清楚寫明總金額18000元並且在3月29日晚上九點的時候要抵逹我的老家-鹿港,拍攝拜天公的儀式,王X先生說沒問題,合約也簽好了,但是之後一直沒有主動和我們連絡相關細節,但我們以為應該是他相當⋯⋯有經驗,所以也不疑有他,直到3月29日當天中午左右,我太太打電話給我說王X先生在fb上留言說他今天(3/29)白天另外有案子可能會來不及九點抵逹,能不能讓他坐高鐵,再轉搭計程車大約1500元的費用,要求我們額外幫他支付交通費,我一聽,真的傻眼了,馬上和王X先生連絡,並且跟他說當初合約怎麼寫就怎麼走,王X先生也說他會儘量趕..王X先生真的不是錢的問題,婚宴的費用我們都不在乎了,區區的1500元又怎樣,重點是...感覺很差!
合理嗎? 你要接其它案子賺錢,這是你的自由,但是影響到了我的權益,請問王X先生,請問各位,合理嗎?
到了晚上大約快六點左右,王X先生再度打電話給我,說他人在台北火車站並問我說坐火車或是坐統聯比較快啊,我不知道怎麼說才好....不管你坐火車或是統聯都不可能在三個小時抵逹鹿港啦...正常人都會知道自己做錯了,自己花錢坐高鐵吧,你居然還敢問我要坐什麼車?
你是不是認為結婚只有一次,我們最後一定會幫你額外支付交通費!
大約凌晨一點半左右,儀式結束後,我按照當初說好的,幫你準備了一間房間讓你休息,準備早上五點要和我們一起出發迎娶新娘,五點一到,我還叫你起床叫了二次,如果這樣的時間你無法配合,你當初就不應該說沒問題的...!!
到了晚上婚宴結束後,你跟我說你明天在台南市有事情,問我說我的親人們有沒有要往台南方向的,能不能載你一程,剛好,我太太那一邊的親戚是統一從台南的柳營租客運車大伙一起來的,我讓你搭便車,事後,我丈母娘跟我說你在路上還要求能不能載你到台南市的永康...唉....你真的太誇張了,要回柳營就必須下新營交流道,離台南永康大約還有半小時的車程吶...當然,我丈母娘沒有答應他。
我和我太太在2013年的3月30日結婚,今天是2013年的5月22日,時間過了那麼久,你只給我們光牒,你說的優質婚禮相本到底什麼時候才要給我們呢?
專業!這兩個字講的不只是技術而已,它包含的更應該是指對工作上的態度以及對於客戶權益的尊重, MAX婚攝-王X先生.....你不及格而且.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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