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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的婚攝,實在是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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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2013-05-23
其實,本來我是不想說這件事情的,但是對方連最後的處理方式都讓我和我太太感到相當不可思議,所以...我決定要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公佈到大家知道,歡迎各位分享這篇文章給您即將結婚的朋友或是親人,提醒他們要注意合約的所有細節!

今年2013年的2月3日我和我太太與MAX婚攝-王X先生,簽訂合約,在合約上清楚寫明總金額18000元並且在3月29日晚上九點的時候要抵逹我的老家-鹿港,拍攝拜天公的儀式,王X先生說沒問題,合約也簽好了,但是之後一直沒有主動和我們連絡相關細節,但我們以為應該是他相當⋯⋯有經驗,所以也不疑有他,直到3月29日當天中午左右,我太太打電話給我說王X先生在fb上留言說他今天(3/29)白天另外有案子可能會來不及九點抵逹,能不能讓他坐高鐵,再轉搭計程車大約1500元的費用,要求我們額外幫他支付交通費,我一聽,真的傻眼了,馬上和王X先生連絡,並且跟他說當初合約怎麼寫就怎麼走,王X先生也說他會儘量趕..王X先生真的不是錢的問題,婚宴的費用我們都不在乎了,區區的1500元又怎樣,重點是...感覺很差!

合理嗎? 你要接其它案子賺錢,這是你的自由,但是影響到了我的權益,請問王X先生,請問各位,合理嗎?

到了晚上大約快六點左右,王X先生再度打電話給我,說他人在台北火車站並問我說坐火車或是坐統聯比較快啊,我不知道怎麼說才好....不管你坐火車或是統聯都不可能在三個小時抵逹鹿港啦...正常人都會知道自己做錯了,自己花錢坐高鐵吧,你居然還敢問我要坐什麼車?

你是不是認為結婚只有一次,我們最後一定會幫你額外支付交通費!
 
最後,我讓他自己思考應該如何做才好...他老兄還是給我搭火車再轉計程車來鹿港,抵逹的時間大約十點多左右,還好當天的儀式有比較晚舉行,總算有拍到,但是...儀式前的準備工作當然就沒有拍到嘍~~,王X先生,你知道嗎,在大喜之日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很氣人..

大約凌晨一點半左右,儀式結束後,我按照當初說好的,幫你準備了一間房間讓你休息,準備早上五點要和我們一起出發迎娶新娘,五點一到,我還叫你起床叫了二次,如果這樣的時間你無法配合,你當初就不應該說沒問題的...!!

到了晚上婚宴結束後,你跟我說你明天在台南市有事情,問我說我的親人們有沒有要往台南方向的,能不能載你一程,剛好,我太太那一邊的親戚是統一從台南的柳營租客運車大伙一起來的,我讓你搭便車,事後,我丈母娘跟我說你在路上還要求能不能載你到台南市的永康...唉....你真的太誇張了,要回柳營就必須下新營交流道,離台南永康大約還有半小時的車程吶...當然,我丈母娘沒有答應他。

我和我太太在2013年的3月30日結婚,今天是2013年的5月22日,時間過了那麼久,你只給我們光牒,你說的優質婚禮相本到底什麼時候才要給我們呢?

專業!這兩個字講的不只是技術而已,它包含的更應該是指對工作上的態度以及對於客戶權益的尊重, MAX婚攝-王X先生.....你不及格而且.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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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很誇張耶..方便告知婚攝資料嗎.最近也在找婚攝.擔心踩到地雷

pili1026@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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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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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提出法律壓他,請他快把書給你,

合約若有註明一個月給,就更好了!

 

另外,看你們合約有沒有提〜

若是因他個人因素沒拍到某些時段,

他要"按比例賠償",

我們的婚攝合約有寫到這個!

 

還有,跟你們要高鐵錢真是太厚臉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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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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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帥帥,這種婚攝就把他公佈出來~免得又有人踩到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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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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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這個婚攝我好像認識耶??

等我確認一下是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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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max91986 我覺得你PO的這邊文章其實是有很多讓人覺得很問題的,第一:當初和你洽談時已經有告知我們已經有告知整個行程就會非常累,這樣如果你可以再看要不要接,也問你這樣子都費用多少錢才合理,而且對話內容你告知說是說第一天2000第二天16000這樣加起來18000(不含車馬費),當初也說好18000的,你才接,當然車馬費我也有詢問過是否要加,你開價是1500元(我們也有請新祕,車馬費部分也有溝通也合作的很愉快,他非常敬業的比我們約定的時間早到,而且沒喊一聲疲倦),當然一開始你好心說沒關係,你問我們做統聯直達大約400元是可以吸收才答應的說那車馬費看在朋友的關係那就不收整個就18000定案,3/29當天的確是你告知說臨時接了案子怕來不及才要我們出高鐵及計程車錢共1500元才讓我們覺得很不舒服而向你抗議這樣是不合理的。第二:合約當初載明是晚上九點到就應該準時,你沒準時就是你不對,而且早上5點起床也是早就告訴你的行程,如果你辦不到當初就別接,而不是要我們去叫你起床吧,你應該是準備好等我們出發才對,而且回程的部份,我們其實也是不用載你,而是該你自己負責的,當天同車的也有人證說你要去台南市而你有問那你怎麼辦,而我們住新營當然只能在新營放你下車,換我不收你車馬費用對你還不好嗎,我們也有提供吃住。第三:關於攝影書的部份你在4/23號當天是跟太太說製作要兩個禮拜5/10號一定可以拿到,而不是15~20天,,還給了你地址,結果5/13號還沒拿到詢問你你說要查,又告知那寄到家裡不是比較方便嗎,那這樣子是不是代表你已經知道還沒寄,結果等到5/15又問你一次你說對方員工旅遊要再確認又沒下落,5/20又傳訊息問你你的臉書顯示你看過訊息,但你還是沒回,5/22下午朋友打給你詢問和你要出版社資料我們要自己問你也不給,那我們這樣的反彈是攻擊你嗎,那還是要走法律程序對此雙方比較好呢,而且5/22等了一天也沒等到你的回覆,那請問這樣對我們來說又公平嗎,另外也有一個受害的新娘告知我他也沒有收到你的書他等了4個月,那你的誠信在哪請你告訴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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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DEAR ALL:我剛剛收到東西了,在一連串的筆戰後,但我還是要重申昨天在臉書上的對話是在5/22號,詢問是在5/20及5/21但都沒回覆,我們是在昨天早上10點多PO在臉書向攝影師抗議才拿到今天的書本,為什要等到反彈PO網攝影師才回應,而且攝影師一直PO我太太的工作地方跟姓名是不是很不妥,他是服務單位,我本來就可以PO,而且我並沒有連名戴姓點出名字,但我們是消費者你這樣是否有洩漏個資的部份,我太太是說有說不要再回應,因為真的很火,但他回應說要展現誠意,他還是該致電或留言吧,而且我太太第一次就說要寄公司,幹麻再問一次,而且都過了21天又問寄家裡不是比較好,這其中話語是不是有問題,不然它直接把出版社電話給我們好了,我直接打電話向出版社問一下也可以證明他的清白阿,而且黑貓是隔天就到貨,那就是昨天寄的,我也不想說什麼了,我們今天會在詢問是否友人告知別打電話打擾我太太,也不想跟該名攝影師口水戰,只是要跟所有新人說契約真的很重要,每個時間跟小細節一定都要載明,所有對話及細節一定要留著不然有糾紛真的很煩人,也很謝謝大家的回應跟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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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另外你出國回來當初說是5月多,那你4月底把東西給我本來就是應該的,你的誠意問題我想在這樣你來我往的筆戰下,我也沒興趣探討了,你的100多對新人中我目前和兩隊有接觸,他們其中的酸甜苦辣我也想你應該不需要我再和你分享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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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身為服務業,基本是顧客至上,這點應該沒甚麼問題吧?

一場攝影的酸甜苦辣,只有攝影師自己最清楚,要訂多少價碼提供多少服務,並沒有一定的規則可循。攝影師與客戶之間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如果價格開高了而客戶後來覺得不值,那就是客戶的問題,反過來若覺得這場婚禮拍的很辛苦,後來覺得價格開得太低,那也是攝影師自己的問題。

身為攝影師,晚上九點要到鹿港拍照,白天要另外接別的案子,我想那也是攝影師自己的問題,跟客戶甚麼關係?客戶沒必要去承擔攝影師的過失,如果當初覺得開18000含來回車資很虧的話,那大可不要接這個案子,我不懂為什麼要接了後,再把車資暗示到客戶身上?就算不講車資好了,因為別的案子而影響到其他客戶的權益,我想應該沒有一個客戶能夠接受的(更何況您接的案子對客戶而言,一輩子只有一次...)。

再來,如果晚上九點拍到凌晨,然後隔天五點要爬起來拍,認為每個人體力是有上限的,站在人道的立場來說,您說的很有道理,但婚禮攝影本身就是沒有人道可言,一場開五六千元沒人會可憐你,一場開價五六萬的話,更是一秒鐘都不能浪費,因為人家就是買你的時間。

有多少婚禮攝影師不都是這樣?一場婚禮從儀式到送客,再加送一早化妝時刻,若是中午送客後搞不好還要回客戶家拍全家福(我想應該不是只有我這樣幹吧?),這些都是製造口碑與附加的服務。事前告知晚上九點開拍,隔天凌晨五點要再拍,覺得這是人體極限那就不要接,我想有很多缺案子的攝影師還搶著接吧?(不過老實說如果是我接,我價格也不只這樣)

但無論如何,談定的時間,談定的價格;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怕累就不要接,價格嫌低也不要接,因為接了、拍了也不會開心,攝影師的心情會嚴重影響攝影的品質,這是我堅定的信念。雖然,以婚禮攝影師這行業來說,當天拍照所出賣的體力與技術,再加上後製修片所花的時間成本,以現在一場婚禮的均價約在兩萬上下來說,還是覺得很累很辛苦,但真的要記得,有本事開價格,就不要嫌累...

以上純屬個人從業感想,不代表其他攝影師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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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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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ilovesoccer517 ,有時或許攝影師沒有先跟您溝通好,也或許您還在氣頭上,有時身為攝影師的我也很害怕自己沒有溝通好惹客戶生氣,誠心的希望若您有感受到max91986的誠意,或許說不上原諒,但真的不要把不開心的心情留給自己,即使您未來不會介紹客戶給他,也不要讓自己持續為了這事不開心,畢竟剛新婚,我想應該很快要去蜜月了吧?開心點喔!

或許,很多事情不見得是我們這些外人所了解的,但隨時要讓自己保持愉悅的心情喔!祝新婚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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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3年5月23日

民法的帝王條款[誠信原則],都無法完善的執行,那更不用說其他的執行力問題了。

於情於理,一個基本的婚禮攝影服務人員,一個基本的時間調配都做不好,這令人情何以堪......

這個事件除了溝通問題以外,態度才是問題的真正核心。

 

我們會請婚禮攝影師,在意的是什麼?

除了專業技術之外,還有服務的態度吧。

 

如果買一個便當,還被老板說東說西,這便當吃得下去嗎???

 

最後,這僱佣人與被僱佣人在這邊討論,

偏偏有一個2008年申請的帳號,到今天整整快五年,無任何資料,無其他發文。

突然這樣跳出來以退為進的打圓場,實在令人費解.....

 

奉勸各位準新人,有朋友介紹的婚禮攝影師固然是方便,

但是也要睜大雙眼去注意,不要以為是朋友介紹的就萬無一失。

一輩子一次的場合,不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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