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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姐妹訂婚日期只差三個月..真的不可以嗎? 禮俗專家幫幫我...
姊姊...去年已經登記結婚..(趕在女生爺爺百日內先進行登記,也順道趕在29歲之前..)
但是..訂婚儀式和結婚儀式..還是希望能夠擇期補辦..
算是偽單身...(因為登記已具法律效力,戶籍也在男方家了..身分證配偶欄也有名字了..可是目前還是住在娘家..)
妹妹...今年要完成終身大事...趕在29歲前... 7月底訂婚,11月結婚..(國曆)
而姊姊的訂婚儀式..則是在10月底'...
本來覺得..應該是沒有關係...
但是又有人說...一定要隔四個月...
可是...姊姊的結婚儀式日期尚未看好...(確定會看在明年過年後..) 會和妹妹的結婚儀式日期相差4個月以上...
這樣...可以嗎...
這樣應該不算同一年嫁兩位女兒吧...
然後...妹妹訂婚儀式後...應該也可以參加姊姊的訂婚儀式吧...
因為預計訂婚宴,姐妹彼此是要協助對方...收禮金之類的...
也希望,這樣的喜事...全家人都能共同參與才圓滿...
請幫忙解惑....
是否可照原訂計畫...
因為延期..會很麻煩...
新祕都下訂了....
延期可能會面臨訂金賠掉..
前幾天還開心的發問喜餅相關事宜...
難道真的要踩煞車了嗎....
pinknana 在 2012年6月26日 補充:
其實...本來真的不覺得怎麼樣..
畢竟...只是訂婚相差三個月而非結婚...
只是去看喜餅...
其中有兩家的門市小姐居然提出這樣的疑問...
講的媽媽也有點動搖了...
也影響了我的心情...
所以就上來發問一下...
不過...
目前如果這樣不會造成什麼大問題的話...
應該還是傾向不改...
不然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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