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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要求不合理嗎??
7月份去了板橋一家很有名的婚紗店..覺得不錯當下也付訂金25000元...這段期間陸續去了好幾次..挑婚紗..溝通拍照風格...雖然也累但也因為高興的心情所以甘之如飴...10月30號也拍好了..攝影師跟我們約11月7號挑毛片..我跟我先生也一直期待那天的到來...可是噩夢也來了
11月6號攝影助理打電話跟我說...記憶卡出問題了..希望我們延後挑片的時間..我們也配合了...可是到最後記憶卡救不回來..所有的照片全都沒有了..
我當下真的傻眼了...婚紗公司也提出補救方法...他們說:補拍外加多10張照片當補償..說真的我無法接受...這中間付出多少時間跟心血...換來的是這樣的品質..
所以我跟婚紗公司說...我不要補拍...因為我不再信任你們的品質..所以請退還我費用..
我的要求是訂金25000費用~4000外拍照型師費用~2400交通車費用~800門票費用~500餐飲費用...加上陸續去婚紗公司這些時間我先生請假的薪水8500
但是婚紗公司說他們只願意退還我25000+4000剩下的他們都覺得不合理...不合理的原因是說:門票..交通費...餐飲費都不是婚紗公司收走的...所以他們無法賠償..但我跟他們說..我是因為要拍婚紗才會用到交通車(這還試婚紗公司推薦的)門票..請攝影團隊吃飯的費用..你們不賠償難道是我要自認倒楣嗎??
更扯的是婚紗公司的副總竟然跟我說...請我去消基會申訴..如果第三公正裁判者認為婚紗公司需賠償消費者所序的費用...副總說他們才會賠償....
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我過分要求..還是吃定我們...我拍了婚紗..拿不到就算了..還要我自己背負金錢與時間的損失...我好難過..難道我就要默默的認賠嗎??
你們這樣對我...公平嗎??還是真的要我去投訴你們....你們高規格接待(每次去都有拔樂吃跟紅茶可以喝)高價位收費(30組30000元只有純拍照沒有包套)卻給我如此不堪的回憶與傷害..卻還說我的要求不是很合理....這樣對嗎??
希望即將要結婚的新人們...一定要跟婚紗公司簽合約(婚紗公司都有合約只是新人沒要他們也不會主動給)也要提醒你們小心...不要像我一樣..真的是期待也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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