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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要求不合理嗎??



文章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6日

2011-11-16

7月份去了板橋一家很有名的婚紗店..覺得不錯當下也付訂金25000元...這段期間陸續去了好幾次..挑婚紗..溝通拍照風格...雖然也累但也因為高興的心情所以甘之如飴...10月30號也拍好了..攝影師跟我們約11月7號挑毛片..我跟我先生也一直期待那天的到來...可是噩夢也來了

11月6號攝影助理打電話跟我說...記憶卡出問題了..希望我們延後挑片的時間..我們也配合了...可是到最後記憶卡救不回來..所有的照片全都沒有了..

我當下真的傻眼了...婚紗公司也提出補救方法...他們說:補拍外加多10張照片當補償..說真的我無法接受...這中間付出多少時間跟心血...換來的是這樣的品質..

所以我跟婚紗公司說...我不要補拍...因為我不再信任你們的品質..所以請退還我費用..

我的要求是訂金25000費用~4000外拍照型師費用~2400交通車費用~800門票費用~500餐飲費用...加上陸續去婚紗公司這些時間我先生請假的薪水8500

但是婚紗公司說他們只願意退還我25000+4000剩下的他們都覺得不合理...不合理的原因是說:門票..交通費...餐飲費都不是婚紗公司收走的...所以他們無法賠償..但我跟他們說..我是因為要拍婚紗才會用到交通車(這還試婚紗公司推薦的)門票..請攝影團隊吃飯的費用..你們不賠償難道是我要自認倒楣嗎??

更扯的是婚紗公司的副總竟然跟我說...請我去消基會申訴..如果第三公正裁判者認為婚紗公司需賠償消費者所序的費用...副總說他們才會賠償....

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我過分要求..還是吃定我們...我拍了婚紗..拿不到就算了..還要我自己背負金錢與時間的損失...我好難過..難道我就要默默的認賠嗎??

你們這樣對我...公平嗎??還是真的要我去投訴你們....你們高規格接待(每次去都有拔樂吃跟紅茶可以喝)高價位收費(30組30000元只有純拍照沒有包套)卻給我如此不堪的回憶與傷害..卻還說我的要求不是很合理....這樣對嗎??

希望即將要結婚的新人們...一定要跟婚紗公司簽合約(婚紗公司都有合約只是新人沒要他們也不會主動給)也要提醒你們小心...不要像我一樣..真的是期待也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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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天阿,這...好貴喔

我的婚紗店包套真的是包套

真的除了我自己加挑的那些照片費用除外

婚紗店都沒跟我收一堆名目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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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外拍景點

有一個景點因為比較遠一點

所以造型師有跟外出外拍

但是也沒有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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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的車子  也是婚紗店的車子

當然也沒有另外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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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部分  我根本不用請攝影團隊吃飯

還是婚紗店貼心的替我跟帥準備中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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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VIP禮服也沒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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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景點,因為我堅持要到遠來飯店

所以遠來跟我收了門票600元

就這樣而已耶

 

甚至婚紗店送了一堆東西給我

我那天過去拿件的時候

搬到我不禁碎碎念

送這麼多東西幹嘛呢?(女人嘛~都比較會碎碎念,其實我很愛)

 

水水~乾脆退的收一收來花蓮拍好了

(不過當然還要多爭取一些唷)

花蓮風景又那麼的美

而且~~非常物超所值

當然造型很一流的

(我當初以為花蓮化妝會像歌仔戲一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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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老實說,我覺得不合理耶。

記憶卡有問題,確實100%應由婚紗公司負責,

我覺得他們應該負責你後續拍攝的成本和費用,例如你所說的租車費用、門票、餐飲費用,甚至老公重拍當天請假的扣薪也可以和婚紗公司談,讓他們有機會彌補補他們所犯的錯,也能回收一些成本。

 

我能想像你不相信他們的心情,但以一個第三者的角度來看,

你要求解約退款,還要賠償你老公請假去婚紗店被扣的薪水,

你給婚紗公司29,000,要他們退+賠償41,200,好像有點超過了,我個人的感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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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6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不合理。

 

因為「你給婚紗公司29,000,要他們退+賠償41,200」二者相差太多。

 

車費、門票應該是除以二,二邊一起分擔,至於請假也要人賠薪水未免太瞎了。

 

因為你要求的超過婚紗店上限,所以婚紗店會覺得不如找消保官給公道。

 

記憶卡壞掉畢竟不是他們故意的,其實補拍就好,他們多給照片或是多給禮服會對你比較有利,你全退費而再去別間一切重來,沒有比較好。

 

 

 

Na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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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以婚紗公司而言, 2400交通車費用, 800門票費用, 和500餐飲費用, 是他們不願意賠償的

你可以和他們討論, 如果你接受補拍, 那補拍時的交通,門票, 和餐飲費用, 該由誰支付? 如果他們願意支付, 其實補拍是最實際的做法.

而你老公的薪水要求他們全額支付, 以第三者的角度來判斷, 不太可能如願. 但是你可以針對這部份, 要求婚紗公司給予更多優惠, 只多給十張實在很敷衍了事, 難怪你會不高興. 但是賠償薪水的機率又很低. 只好請他們用其它方式補償. 畢竟大家都有工作, 補拍也不是想請假就請假.

 

 

我覺得如果條件能談好, 補拍對你而言可以把精神和金錢上的損失降到最低...看你願不願意再去談一談囉,  目前看來, 你的婚紗公司處理事情的態度和開出來的條件不太有誠意, 只多給十張照片, 如果是我也會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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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98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我覺得不合理....

 

第一~板主要求的賠償過分了! 基本上對方退還你包套費用25000+外拍造型師費用4000就已經很不錯了!

第二~我想婚紗公司怎麼也沒想到記憶卡會有問題, 而且提出的補救方式其實也已經很不錯, 

       

如果我是板主, 最多就是再要求補拍的外拍造型師費用婚紗公司要負責(我的話會要求要同一位造型師)

外拍門票交通餐費通通由婚紗公司負責.....

然後可以再跟他們談多送禮服(你自己的禮服, 伴娘禮服, 花童服, 都可以阿),

還是多拍一套禮服, 然後多送幾組照片, 還是什麼....

這樣算一算, 板主應該也沒損失太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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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婚紗公司也很雖

一毛錢都沒賺到,還得倒貼

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啊!

難怪那麼多婚紗公司說倒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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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50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不合理~~!!

婚紗公司也出了人~也出了造型師~~

現在因為疏失重拍他們也只能自己吞成本~~

你連老公請假的錢都算進去~~這太誇張了!!

 

鉛筆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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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要是我 我會重拍耶

既然他們多送10組 我覺得滿好了阿

以加挑照片價格來說也將近1萬元了(市場行情來說)

水水拍第2次有了第一次的經驗

可以拍的更好阿

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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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zad666

文章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第 三 條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契約所約定之事項者,乙方免給付之義務,甲方亦免給付價金,契約全部不能履行或非全部不能履行,而其履行對甲方無利益時,甲方得解除契約。但乙方提出之替代方案經甲方同意者,契約以重新協議之內容繼續。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遲延給付者,乙方不負遲延責任。

第 四 條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攝影等工作有瑕疵者,甲方除得定七日以上之期限請求乙方重新製作或修補外,並得請求賠償其損害。

乙方不於前項所定期限內重新製作、修補,或其瑕疵不能修補或修補顯無意義者,甲方除得逕行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賠償其損害。

第 五 條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給付遲延者,甲方得逕行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照上面幾條看,是可以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並請求損害賠償,

但通常婚紗店自己的合約都不會寫上這幾條.

去消基會申訴也沒啥用,我就去過,最後也不了了之,

婚紗店不賠就是不賠.消基會充其量只是個"協調"角色.

要馬就告上法院,但花費的金錢與時間成本你自己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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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1月17日

打電話去消基會問就知道了咩~~~

我是覺得反正他們開的條件很嚴苛

問問也不會少掉什麼

而且這邊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還有一堆廠商偽裝在裡面

 

在我看來,因為要拍婚紗而「必須」花費的費用,要求補償都是合理的

訂金25000費用~4000外拍照型師費用~2400交通車費用~800門票費用

這都是合理的

500餐飲費用,這個你們吃掉了,不拍照也一樣會吃,所以要求是沒道理的

同理 陸續去婚紗公司這些時間我先生請假的薪水8500

其實沒有人強迫你先生一定要請這個假

你在談的時候,應該是要婚紗店配合老公的時間

或是不用請假的人搞定

所以這邊我覺得不合理

但是,你如果要求,婚紗拍攝當天請假所扣的薪水,我覺得OK

因為這天不請就不能拍

而你請了還拿不到成品

那就是他們的不對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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