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結婚過程的錢都是男生在出還是各出一半?哪個部份該是男生或女生出? 目前和帥帥有共識不走古禮,直接公證和同一天宴請就好,所以也不會有訂婚迎娶流程,大小聘,嫁妝的問題,所以現在問題是在宴請身上. 帥帥說宴客的錢都用禮金付,剩下的都給我.一開始聽到很開心,但越想越怪的是,男方的桌數比女方少.也就是我這方的禮金一定都會多於男方,而且帥帥也說過他們有幾桌親戚桌都是包一萬左右,我們在台北宴客.男方中南部的親戚確定會上來,不能不請,但過去他們都是一個家庭一家大小各吃一桌.小孩很多,但都只包一萬~一萬二,很顯然不夠付飯店的錢,當然我們會有心理準備要保留透支的空間.不要抱著靠宴請賺錢的想法. 但我現在的感覺是,宴客所有禮金付完後都是我的,女方桌又比男方桌多,當然禮金也就比男方多,那這樣豈不是反而從女方禮金去負擔男方的桌錢?看起來男方根本就不用多付什麼錢.反正宴客統一都是從禮金去支付,剩下的都給我,聽起來不錯,但算過後發現根本不合,算到最後好像是女方在請客?!這樣到底是我想太多嗎?還是我能怎麼婉轉的和帥溝通? (目前確定要同一天宴客.所以也不能想著乾脆分開請的問題了...) 另外請問一桌一萬五左右的桌錢,打平的機率高嗎? 不然有其他水水可以推薦台北縣市經濟實惠交通便利.場地優沒柱子又好吃的場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