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戶政辦理結婚登記問題...



文章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7月10日

2011-07-10

想請問各位水水...

我是台南人,帥帥是嘉義人,我們在嘉義辦完喜宴

就要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但我們都沒有要遷戶口...那可以統一在嘉義的戶政辦理就可以了嗎??

我聽人家說若沒遷戶口,就得在原戶籍地辦理...

那不就得帥帥在嘉義辦理,我則得跑到台南辦理??

lonelone1234 在 2011年7月10日 補充:

謝謝各位水水的回答哦~~

那這樣就可以直接在嘉義辦...那就簡單多啦~~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Lv1 jimkyo

文章116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7月10日

我在宜蘭

我老公在新竹…

 

我們也是在羅東辦…

 

不用遷戶口…

 

只是在戶籍上…寫上你的配偶而已…就這樣…

 

不過記得帶身份證…

結婚證書…(婚紗公司送的或書局買的都行)…

印章…

跟2個證人…

戶籍滕本…

 

就是了…~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06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7月10日

結婚當事人雙方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向"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辦理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結婚登記應攜帶文件如下:
1.雙方之戶口名簿
2.雙方之國民身分證
3.結婚書約(應有2名證人之簽名)
4.最近2年內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