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不訂婚
請問有水水是省略訂婚儀式而改由公證儀式後再登記結婚的嗎?
因為我與未來的另一半不喜歡訂婚的鋪張及繁文縟節(水本身超討厭奉茶或是一堆傳統禮俗的人)
但是水的爸媽還是希望要有公開的戴戒指儀式
所以我們對於公證儀式還滿堅持的(因為可以在公證人及雙方親友的見證下掀頭紗及戴戒)
但是在版上很少看到談論星期六(假日)公證儀式後接著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的相關內容
想請問這樣在時間上會不會過於緊湊
因為周遭的朋友們都是遵循傳統的訂結婚模式
沒有朋友可供意見參考
煩請水水們幫忙解惑,謝謝
謝謝水水們的回文
所以就是提前先在法院預約登記公證囉!那我想請問證人的部分是不同住的親戚或是朋友皆可嗎?
另外戶政事務所如果要星期六登記的話,是不是也要提前幾天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時也要帶結婚證書(可是我又還沒公證耶??)
還是說只要像水水說的,只需先上網辦理預約登記即可,不需先提示相關文件?
對於這兩部分..真的有點不太懂
還請水水們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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