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算補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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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10月22日

2009-10-22

男朋友是外國人~

我們決定明年5月或6月去他國家簽字結婚

 

台灣婚宴因為來不及年底訂婚

想說結完婚再辦好了

目前暫定明年10月

至於男方那結婚及宴客應該會延到後年了

 

聽說白紗不可以穿兩次  是嗎

後年結婚應該會穿  台灣這場應該就不能穿了哦~

 

那喜帖上我要寫補請嗎  還是怎麼寫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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