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聲明】
本人於veryWed網站上發表之〈六福皇宮倒大楣了〉、〈投訴》六福皇宮蜜月房 汙水亂流〉兩篇文章,其中訂婚宴「食物中毒」四個字,由於我方與六福皇宮雙方在認知上迄今並無定論,故今特更正為「疑似食物中毒」。
此外,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六條:「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因此,veryWed並不享有網友語文著作(文字創作)之著作權。眾網友發表在veryWed上的一百四十餘萬篇文章,其著作權概不屬於「veryWed 非常婚禮」(數位人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也因此,本人(著作權人)基於與六福皇宮對於"食物中毒"一事認知未定、尚無結論的情況下,方緊急向veryWed聲請「刪除」相關語文著作中之「食物中毒」四個字(不是刪除整篇文章),實屬合法且合理。
然而,經過本人(著作權人)再三聲請,veryWed仍不予以刪減。此舉已違反我國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因此,依照第八十五條:「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特此聲明。
此外,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六條:「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因此,veryWed並不享有網友語文著作(文字創作)之著作權。眾網友發表在veryWed上的一百四十餘萬篇文章,其著作權概不屬於「veryWed 非常婚禮」(數位人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也因此,本人(著作權人)基於與六福皇宮對於"食物中毒"一事認知未定、尚無結論的情況下,方緊急向veryWed聲請「刪除」相關語文著作中之「食物中毒」四個字(不是刪除整篇文章),實屬合法且合理。
然而,經過本人(著作權人)再三聲請,veryWed仍不予以刪減。此舉已違反我國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因此,依照第八十五條:「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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