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發牢騷...)為什麼要抱怨又不公佈店家



Lv1 jhshue

文章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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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2008-07-15
以下...純發牢騷...個人觀感而已.

自從帥求婚之後,幾乎天天都掛在VW網站
發現有一個奇怪的現象,
有些人喜歡上來抱怨+提醒其他的新人,
文筆很好,每每讓我也跟著怒氣沸騰,
可大家請他PO出那個可惡的店家,免得踩到地雷,
他又會消聲匿跡?

讓我覺得,是不是這是一種手段,
讓他可以拿著眾人的聲援,回頭去跟店家談判呢?
如果是這樣,感覺很差ㄋㄟ....
因為唯一獲利的,只是上來抱怨的那個人,
我們這些跟著仗義執言的村民,
還是不曉得要堤防哪個店家....
覺得被呼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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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邊吃便當邊看
其實只要好心PO文的版主
再拿到照片或是東西後
再不受到壓力狀況下
再給我們店家大名或是提式也可以比方----X婚(X婚這是舉例的不是隱射)
等等即可
不僅做ㄧ件好事
版主自己也可以出口氣
以上僅為個人淺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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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abbyhu

文章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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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我想抱怨的水水在未拿到照片時也會擔心會不會被店家惡搞呀~
因為只是心情不佳想疏發一下,又擔心還未與婚紗公司完整切割,畢竟後續還有需要店家幫忙的地方,例如:挑片、訂、結的禮服要借要挑.....,我想應該會有這層顧慮吧!

就像對店家很滿意的水水,若公布店家名稱也會被說是洗文或什麼的呀~有時我自己都很迷枉哩!哈~

版主水水就不要氣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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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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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其實偷偷寫私信問抱怨的水水
她們會很樂意告訴妳的
我就問到兩位是同一個店家
還曾經是我口袋名單呢
好在沒踩到地雷

應該是怕後續服務還沒結束
在不公佈前提下
給店家修正的一個機會

我倒是曾經看過有公佈店家的水水
PO前後反覆不一
一下子說店家不好
一下子說店家好
感覺上那才是真正在要聲援好去談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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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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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在網站上大方公佈店家姓名
搞不好還會吃上官司~
通常都只能上來抱怨而已~

但就像有的水水說的寫私信詢問~
其實大家都會回覆~
畢竟自己碰到不好的經驗
也不會希望別人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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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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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公佈會吃官司??
不是有言論自由嗎??
為免其他新人水水再受害,
是否應該勇敢站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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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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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非常贊成水水的看法~~

因為自己家有開店,所以深深的有很切身的感受~
網友們發表的批評與抱怨,
到底實際發生的情況是怎樣,
其實網路上很難說清楚的~

消費者跟店家真的有很大不同的立場,
大多數的消費者想要有便宜又大碗,
或是服務超好的品質....等等,

但店家也不是笨蛋,故意讓客人不爽,
然後破壞自己名聲...

我相信網友們在網路上發表的是真實切身的看法,
若是店家真的不良,大家當然替她感到不平,
可是實際情況真的只有店家與當事人知道,
我們看網路之詞,真的不太能知道實際情況的狀況

像服務業待過的人都知道,
真的就常常遇到讓我們無奈又啞口無言的客人,
然後,當客人又在網路上大肆批評的時候,
引起很多其他不了解的網友,
也可能真的就認為店家很爛呢∼
可是那對店家真的公平嗎?

而且真的有些、少許、極少數的網友,
都是利用網路的力量,來壓制店家..
合理的範圍真的OK,
但是,每次一點點不滿就上來抱怨,
一次消費要上來抱怨個四五次,
店家都很難一直和顏悅色地對客人吧!


我自己覺得是否在大家發言的時候,也先冷靜一點,
大家也不要一窩蜂跟著批評...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
我們幫忙了解事情的龍去脈,幫忙給建議想辦法,
幫網友解決問題,比跟著責罵店家來的實際吧!
因為我想店家知道客戶超不滿,應該都會想辦法彌補吧


當然,差勁的業者真的需要改進,我們都不喜歡,
大家當然都希望不要碰到~
網路的力量是要讓大家都方便,得到資訊後變得更好,
而不是群起激憤的生氣,偏頗,也讓店家黑名化~~


我再重申唷~~我本人只是單純自己的看法,
並非偏袒哪一方,前幾天一個小風波,
也讓我覺得為何這個討論區發表不一樣的看法,
就要被質疑是店家或是偽裝者,
真的單純自己的看法啦!

祝 大家都有良好愉快的消費過程唷!包括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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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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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我也贊同用私信耶
因為很多業者自己也都會來爬文
如果他們一看到照片是自己家的
他們就知道是誰哪一個客人在批評啦
要是在婚紗店還沒到服務結束
再回去不是很尷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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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3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只是純抱怨 但是沒有公佈店家名字
我看了至少也可以小心提防不要遇到這樣的情況

譬如說幾個月前常有水水們抱怨新祕遲到或趕場
雖然不知道是哪些新祕
我在找廠商的時候(包括新祕跟婚攝錄)
就會要求把她們抵達的時間寫在合約上

另外有些水水們吃過違約金的虧
所以跟廠商們的合約(包括飯店喔)
都要求加上如果她們違約 要賠我多少
不是只有我賠她們多少

很高興我的廠商們都很樂意加上這些條款

以上只是我的看法及做法 水水可以參考
也祝妳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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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瓴~~

文章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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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我比較贊成用私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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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93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不要為難新人們啦!
必竟他們要回去面對那些商家…
而且都弄的不開心了…就算公佈店家名字
我覺得會造成新人的不便…
不如等他們結完婚OR告一段落,再請公佈
我也讚成用私信,
不過私信也會有小麻煩,通常也有商家會用新人名義註冊
新人也不知道該不該給詢問的人耶。。 。

每個人的需求不同,所以感受不同,
只要不傷害到新人的權益,我覺得可以暫時先不公佈
等大日子完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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