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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證結婚、登記制、宴客的大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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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5月3日

2008-05-03
大大的疑問,如果有水水了解的話幫我解惑吧~>"<~
1.公證結婚是算結婚對吧?那要去戶政事務所作登記嗎?
還是公證結婚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2.公證結婚的話,要讓女方吃餅嗎?
 那女方這邊也要宴客嗎?
 還是說公證完採補請方式
女方的話 是歸寧時再宴請女方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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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8年5月3日

1.5/23後~公証結婚也不算有法律效力!!
"一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算~~結婚日以登記日為準!!

如果你5/30結婚宴客~~但是6/30才去登記~~
那婚姻生效日是6/30~~不是5/30喔

2.公証只是一個儀式~~禮俗方面看兩邊家人而訂!!
要不要送餅~~要不要宴客~~兩邊都講好就好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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