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婚紗展騙人手法---文長
8月11日去逛台北婚紗展, 一進門在簽名台旁就被拉去抽獎. 當然有專人代位到專屬的店家(藝術特區)談包套內容.
還沒開使看包套內容就被告知抽中二獎:男士訂製西服一件(一流西服), 業務解釋說只需繳交版費3800元即可.這是大會辦的抽獎
被現場業務說的天花亂墬之下. 我們包了一個30組4萬元的套組, 並要求現場支付50%訂金2萬元
現場要量西服尺寸, 就說找不到師傅, 要我們保留抽獎卷, 改天再來.
回家後認為合約寫的不夠清楚, 8/12再親自回會場要求看原來的廣告單, 確認哪些東西是我們不要的已經更改掉,
業務就推說現場忙, 要求回店裡再提供. 8/13約在店裡選禮服, 才發現禮服店知小跟現場說的有段差距
1.衣服全區都可以挑,不加價 (其他都推說在會場, 或是大尺寸,或是不合身型都沒得試就被拒絕, 結果很嘔挑5件全部都是蓬裙)
2.隔天就跟業務反應, 禮服沒有挑到適合, 業務說展場忙, 等展覽結束(8月10-19號)就親自陪我挑, 我也答應了,
但展覽結束8/20打去就說該業務已經修年假去, 必須到8/25才會回來上班.
3.我實在很擔心拍攝效果不如預期, 8/21就打電話給該店經理, 經理就說8/23會約攝影師跟化妝師先談造型跟攝影風格,
心裡想等業務回來再來重挑禮服, 依約定時間到店裡, 店員卻推說經理沒交代這件事, 攝影師跟化妝師都去放年假. 也等週末.
4.8/26我確定不跟這家合作了, 請他扣掉必要開銷其他退給我, 業務就推說已經過鑑賞期囉!! 要請經理, 經理去休假要我改天再來
5.堅持等到經理來,表明我想中止合約的意願, 談了2個小時宣稱沒有退費的經驗,再推說會計不在, 要在等兩天在回覆.
6.8/28經理回說:公司不退任何款項, 只願意折合產品. 更機車的是說製作的西服也是他們贊助部分
7.基本上, 婚紗定型化契約第八條提到, 消費者跟業者隨時可以終止合約, 業者不得拒絕, 只能扣除已產生開銷,其餘退款.
8/30預計西裝交件日, 我去電告知已終止合約, 要求送到我指定的地點, 該西服店回應8/29已送到原婚紗公司, 要去幫我拿回來改送新地點, 我在交付餘款即可
9/3 西服店預計送件卻沒到, 去電西服店回應前婚紗店扣住衣服不給, 要我們親自回去婚紗店協調.
問題是我們簽約的對象是針對西服店, 為何我們訂製的西服卻轉到婚紗店甚至變成談判擔保品?
另外這明明是大會的贈品, 不是確認已成交的優惠方案, 現在業者卻辯稱這是確認包套優惠, 那為何要進門即抽獎告知獎項,而非確認包套成交後在抽獎.
現在西服店就說不是她們的問題, 當時付錢也當明說明跟婚紗店沒關係, 只是協力廠商, 現場加訂一件襯衫+領帶付了NTD 2,900,餘款NTD 3,800元.
合約上也是該店業務簽名, 現在卻把西服交給婚紗店變成擔保品, 又說這是現場定包套才會給的優惠, 說詞反覆令人不能置信
而且一般到婚紗店包套後,給的優惠價也是NTD 3000-3800就可以, 根本不用抽獎就有的基本條件
那我們就知道這是婚紗包套的配套方案,
但是我們的是婚紗展抽獎贈品, 那抽獎僅是一種幌子, 根本就是該有的優惠, 而且如包套才成立, 應該在包套後直接抽獎, 而不是之前?
請各位網友各自小心, 婚紗展根本沒有優惠,
婚期在即, 有許多事煩身, 還需要為此事走法院, 我們也不願意, 但是我們只是爭回我們該有的權益, 不要讓廠商以為消費找好欺負, 就要沒收我們的訂金.
還沒開使看包套內容就被告知抽中二獎:男士訂製西服一件(一流西服), 業務解釋說只需繳交版費3800元即可.這是大會辦的抽獎
被現場業務說的天花亂墬之下. 我們包了一個30組4萬元的套組, 並要求現場支付50%訂金2萬元
現場要量西服尺寸, 就說找不到師傅, 要我們保留抽獎卷, 改天再來.
回家後認為合約寫的不夠清楚, 8/12再親自回會場要求看原來的廣告單, 確認哪些東西是我們不要的已經更改掉,
業務就推說現場忙, 要求回店裡再提供. 8/13約在店裡選禮服, 才發現禮服店知小跟現場說的有段差距
1.衣服全區都可以挑,不加價 (其他都推說在會場, 或是大尺寸,或是不合身型都沒得試就被拒絕, 結果很嘔挑5件全部都是蓬裙)
2.隔天就跟業務反應, 禮服沒有挑到適合, 業務說展場忙, 等展覽結束(8月10-19號)就親自陪我挑, 我也答應了,
但展覽結束8/20打去就說該業務已經修年假去, 必須到8/25才會回來上班.
3.我實在很擔心拍攝效果不如預期, 8/21就打電話給該店經理, 經理就說8/23會約攝影師跟化妝師先談造型跟攝影風格,
心裡想等業務回來再來重挑禮服, 依約定時間到店裡, 店員卻推說經理沒交代這件事, 攝影師跟化妝師都去放年假. 也等週末.
4.8/26我確定不跟這家合作了, 請他扣掉必要開銷其他退給我, 業務就推說已經過鑑賞期囉!! 要請經理, 經理去休假要我改天再來
5.堅持等到經理來,表明我想中止合約的意願, 談了2個小時宣稱沒有退費的經驗,再推說會計不在, 要在等兩天在回覆.
6.8/28經理回說:公司不退任何款項, 只願意折合產品. 更機車的是說製作的西服也是他們贊助部分
7.基本上, 婚紗定型化契約第八條提到, 消費者跟業者隨時可以終止合約, 業者不得拒絕, 只能扣除已產生開銷,其餘退款.
8/30預計西裝交件日, 我去電告知已終止合約, 要求送到我指定的地點, 該西服店回應8/29已送到原婚紗公司, 要去幫我拿回來改送新地點, 我在交付餘款即可
9/3 西服店預計送件卻沒到, 去電西服店回應前婚紗店扣住衣服不給, 要我們親自回去婚紗店協調.
問題是我們簽約的對象是針對西服店, 為何我們訂製的西服卻轉到婚紗店甚至變成談判擔保品?
另外這明明是大會的贈品, 不是確認已成交的優惠方案, 現在業者卻辯稱這是確認包套優惠, 那為何要進門即抽獎告知獎項,而非確認包套成交後在抽獎.
現在西服店就說不是她們的問題, 當時付錢也當明說明跟婚紗店沒關係, 只是協力廠商, 現場加訂一件襯衫+領帶付了NTD 2,900,餘款NTD 3,800元.
合約上也是該店業務簽名, 現在卻把西服交給婚紗店變成擔保品, 又說這是現場定包套才會給的優惠, 說詞反覆令人不能置信
而且一般到婚紗店包套後,給的優惠價也是NTD 3000-3800就可以, 根本不用抽獎就有的基本條件
那我們就知道這是婚紗包套的配套方案,
但是我們的是婚紗展抽獎贈品, 那抽獎僅是一種幌子, 根本就是該有的優惠, 而且如包套才成立, 應該在包套後直接抽獎, 而不是之前?
請各位網友各自小心, 婚紗展根本沒有優惠,
婚期在即, 有許多事煩身, 還需要為此事走法院, 我們也不願意, 但是我們只是爭回我們該有的權益, 不要讓廠商以為消費找好欺負, 就要沒收我們的訂金.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