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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帝芬妮婚紗公司......



文章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2月8日

2007-02-08
台南帝芬妮婚紗公司因故停止營業,擅自將客戶的合約轉移至珍愛時尚婚紗公司,打電話去公司已經暫停通話,就連名片上唯一有留手機號碼的曾柏崴經理的手機也都不接聽,在出問題之後只寄出一封通知信就都避不見面,根本就沒有誠意解決問題,不知有沒有水水跟我有一樣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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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7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2月9日

他們有沒有連鎖公司??或是相關企業??(桃園有一家婚紗,也叫帝芬妮…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真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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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2月9日

對呀,真是晴天霹靂咧
我還一次就付了2萬元ㄟ
真的好生氣哦
難道就一定要去她們所指派的婚紗店拍嗎
有沒有其他辦法可解決啊
或是可以把單子轉到別間婚紗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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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2月10日

天阿!!!!
水水這是啥時的事阿??
你要不要去婚紗店問問看
哪有人這樣的....沒經過當事人同意就直接
幫人換婚紗店

太惡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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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2月10日

這是真ㄉ...而且我也有打電話詢問過珍愛時尚婚紗公司了,他們也證實是有此事,騎車過去帝芬妮婚紗公司也都已經人去樓空了,這種情況來看是非得過去珍愛拍了,只是不曉得合約方面不曉得能不能重談,畢竟是不同的婚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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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3月1日

難道我們這些人就要被這種不負責任.惡性倒閉的婚紗公司給消費了嗎????
為什麼常常有一些這種老鼠屎的婚紗業者出現呢,尤其是常出現在婚紗展的掮客,我們不會再相信妳們的鬼話連篇了...
妳們真的壞了一鍋粥.....
真是可惡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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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5月19日

我是在他結束前從同學婚紗公司口中得知他們要倒了
我詢問蒂芬妮他們還說是惡性攻擊
當時我在挑婚紗照 那曾經理對我態度還很差 認為我都不挑他的 態度差就算了 拍的技術真的很差 正點是明明要關了還不承認 對我的質疑還很生氣
結果事實於雄辯
因我有事先詢問 所以他們還沒關之前有先打電話知會我
還算有良心 送的新郎禮服也都做好了 還算了不多
但因為我全繳清了 真怕珍愛服務變差
因前幾天打趣珍愛說九月要結婚我要試禮服
他們卻說一個月前來就可以 是不是騙我的
因之前婚紗公司都說要提早三四個月不然會被挑光
我看又是一家生意不好的婚紗不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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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3月6日

以下是本人於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委託蔡信泰律師對台南市中山路28號【帝芬妮】所發的律師函(台南地方法院郵局存證信函第1243號):
(一)緣本人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五日與曾柏崴即帝芬妮新概念婚紗店(下稱帝芬妮)之員工王昭紋主任簽訂婚紗攝影預約單,並由本人刷卡預付定金。豈料,九月初拍攝婚紗期間帝芬妮可能以本人婚期(十月二十二日)急迫之故,竟擅自變更前開合約內容,原本言明由本人指定台南縣市定點外拍,竟因曾柏崴經理(即帝芬妮負責人)不尊重客戶下,臨時變更台南市拍攝地點;另先前約定由帝芬妮自行開公司車外拍,拍照當日竟臨時要本人當司機開自己的車載新娘、攝影師及助理;拍照禮服六件中臨時被無預警更換其中三件等等,皆因帝芬妮蓄意違約,而嚴重損及本人權益。
(二)更甚者,前揭合約中白紙黑字明訂「白紗及禮服全區開放不另加價」,曾柏崴竟大玩文字遊戲而曲解合約精神,故意硬坳成「全區開放不另加價」中不包含「VIP區」,經本人據理力爭抗議下,惟曾柏崴仍不為所動,竟以當初簽約員工已離職為由,且自己是老闆說話才算數來搪塞。至此,可見帝芬妮毫無履約之誠意顯然!
(三)在本人相信帝芬妮專業的前提,但曾柏崴攝影師未尊重客戶予以充分溝通,致拍攝的成果令本人極度失望,亦多次反應而不得要領。從而,本人一再被帝芬妮欺騙下,不得已為維護本人自身的權益,已於九月中告知帝芬妮將訴諸法律解決。
(四)九月十九日下午三時許,帝芬妮或恐官司纏身,而由其公司代表傅副理(即帝芬妮負責人之配偶)致電本人,表達因自知理虧,且不欲將事態擴大損及商譽,而願退還本人先前所付之定金予以和解,惟帝芬妮需先扣除相關稅金及手續費。本人因急尋新的婚紗店沒有多餘時間,故亦勉強同意上揭和解條件,此有本人手機來電顯示帝芬妮店內電話2220667之通聯記錄可稽。詎料,隔日曾柏崴又以傅副理不代表帝芬妮老闆而來電片面拒絕和解之履行,如此反反覆覆、視同兒戲,實在匪夷所思!

以上是本人匪夷所思的親身經歷!本人這段期間為了籌備一生中唯一的婚事而焦頭爛額,但花錢事小,受氣事大,只為爭一個「理」字,故與律師研究後,所有證據將保存至法院呈堂證供。

我們跟一般新人一樣只想將婚紗照拍好(不要太誇張,花錢買罪受!),如果帝芬妮照當初合約履行的話,不要欺人太甚,我們實在跟帝芬妮無冤無仇,也犯不著花錢請大律師出馬,還不如省下來度蜜月!

本人對自己的言論負所有法律責任,只是單純具體的陳述事實,不會加油添醋或惡言辱罵.....網友關心的侮辱或毀謗問題,已經跟律師研究過了,因為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看了前面很多水水及帥帥在寫有關帝芬妮的【好話】,呵呵∼不禁啞然失笑!原來很多很多都是很早以前去帝芬妮拍攝的,如李菲(菲菲)、昭紋等早就離職囉,還好意思拿出來PO∼所以可正當且合理的懷疑........真的是當事人據實陳述的?

1/5希望曾柏崴跟他老婆(傅副理)能準時前往消保官那裡對質(曾柏崴跟他老婆可不要當場吵起來喔∼因為去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三時許傅副理已經在電話中說要退還本人定金,此有本人手機來電顯示帝芬妮店內電話2220667之通聯記錄可稽。詎料,隔日曾柏崴又以傅副理不代表帝芬妮老闆而來電片面拒絕和解之履行!!)

1/5本人因要事纏身而委任事務所代表前往協商,曾柏崴(奇怪店內名片明明是曾柏崴經理,怎麼又變成曾秀光了?已去電與消保官證實)還是認為帝芬妮違反合約沒有錯,OK∼既然調解不成,本人這幾天會訴諸法院了!

有朋友笑我說:就算是帝芬妮答應退還定金了,也不夠支付律師費!It`s OK....就是爭一個【理】字吧,現在不在乎花錢與否?去年9月好好的婚禮交給帝芬妮後,搞到焦頭爛額的精神上的損失,才是迄今仍讓人記憶猶新!今日在協調時曾柏崴(or曾秀光)要我們刪除網路上留言?呵呵∼憑什麼?照實描述而已,帝芬妮有必要怕成這樣子嗎?

有網友關心本件是否為同業毀謗或是本人誇大其詞,本人在此澄清:
一、我們跟其他新人一樣只想把婚紗拍好,也懇請過曾柏崴(or曾秀光)照實履行合約,不過結果都是令人失望,這點連當初在現場一位李先生也都看不下去。放心∼我們也不是所謂的同業,可以看上面的律師函就知道囉!
二、因婚期在10/22,在急尋別家婚紗店的過程中,又怕延誤婚期,精神上的折磨不言可喻!我們全部都照實陳述,帝芬妮迄今也不敢有任何口頭or書面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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